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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掏出手机,给老马发了一条消息:“老马,今天见了,挺好的。
帮我谢谢嫂子。”
老马秒回了:“成了?哈哈我就说嘛,王哥你早该想通了。
这嫂子人实在,不像那些花里胡哨的,过日子就该找这种。”
王志广看着这条消息,笑了一下。
他想起自己之前见过的那几个女人——嫌他穷的、嫌他丑的、嫌他没本事的——和那些女人比起来,李秀梅确实太普通了。
但“普通”
这两个字,现在在他眼里不是贬义词。
普通意味着踏实,意味着不折腾,意味着可以安安稳稳地过完下半辈子。
他快五十岁了,已经没有时间再折腾了。
回去的路上,王志广路过一个花店,停了一下脚步。
他站在花店门口,看着里面那些五颜六色的花,犹豫了一会儿,然后走了进去。
“老板,给我包一束花。”
他说。
“送什么人?送爱人还是送朋友?”
老板问。
王志广张了张嘴,想说“送对象”
,但话到嘴边又觉得不太合适。
他跟李秀梅才见了一次面,说“对象”
太早了。
可如果说“朋友”
,又觉得不太对。
“就……送一个挺踏实的女人。”
王志广说。
老板愣了一下,然后笑了,从桶里抽出一束康乃馨,配了几枝满天星,用牛皮纸简单地包了一下,递给他:“四十块。”
王志广付了钱,捧着那束花走出花店。
春天的风还带着点凉意,但吹在脸上已经不刺骨了。
他低头看了一眼怀里的花,康乃馨是浅粉色的,花瓣上还带着水珠,在路灯的照耀下闪着细碎的光。
他想,以前跟大林林在一起十二年,他从来没有送过她一束花。
大林林说想要一束花的时候,他说“买那玩意儿干什么,中看不中用,过两天就蔫了”
。
现在他买了。
四十块钱。
不贵。
但他觉得,这束花送晚了。
不是送给李秀梅晚了,是送给大林林晚了。
晚了十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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