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才一秒记住【热天中文网】地址:https://www.rtzw.net
,它们的作用逐渐展示在人的理智中,因此人的理性认知就不是对外在必然规律的服从,它本身就是一个自由和自发的过程。
他甚至从逻辑的意义上提出:“每个人的个人概念完全地包含着以后他将要发生的一切事情。”
[219]如恺撒某月某日渡过了卢比康河这一纯经验的偶然事实,都已分析地(逻辑地)包含在“恺撒”
这一概念之中了,而与外界环境无关。
可是这样一来,莱布尼茨苦心孤诣想要强调的自由意志的绝对自发性却恰好走向了它的反面:人不受外在条件的限制,但却受自身内在条件的限制,这个内在条件对他来说正如外在条件一样是偶然的,是他所不能支配的;而这种偶然性正由于是一整套先天规定好了的不可更改的逻辑程序,并因其万分复杂而不能为人所把握,它就成了一种命中注定的必然性。
自由只是对于人的粗糙的感觉来说才显得是任意性和自发的选择,但对于更精细的理智、例如上帝的理智来说,这种自由的自发过程的每个细节都是早已规定好了的,它们只能如此而不可能是别样。
莱布尼茨的单子论最后发展为一种“前定和谐”
的宿命论学说:是谁最初规定了每个单子内在不可更改的整套程序并使它们相互之间注定要协同一致呢?是创造一切单子的最高单子,即上帝。
上帝为众多单子的相互和谐这台人生幻剧提供了脚本并规定好了每一句台词。
于是在莱布尼茨这里,自律最终成了他律,人的一切自由归结为上帝一次性的自由选择(在一切“可能的”
世界中选择了一个最好的世界),甚至连上帝的这一选择也服从于精确的数学—力学原则,本来是如此有生气、有创见的“自由的自然观”
到头来又退化为了“自然的自由观”
。
可以肯定,只要人们仍然把自由的规律(自律)和自然的规律(因果必然性)混为一谈,上述结果就是不可避免的,自律就无法作为自由意志而确立起来。
自律的伦理学这一根本的症结终于被康德发现了,这导致了西方伦理学史上一次决定性的变革。
康德哲学的全部工作,就其最主要之点来说,就是把自由的规律与自然的规律区分开来,并确定两者的关系。
许多人都熟悉康德的名言:“位我上者灿烂星空,道德律令在我心中。”
却常常忽略了,在康德那里,严格地说,“灿烂星空”
和整个大自然,包括它的规律,都只存在于“我心中”
。
康德的《纯粹理性批判》要说明的就是这件事。
人为自然界立法,自然规律即人的规律。
由于自我意识、统觉的“自发性”
,人才建立了他眼前整个物质世界运动变化的图景,建立了自然科学和数学,建立了他所理解的“对象”
或“对象世界”
。
人的理性(理智)绝不仅仅是一种静观的活动,而是一种自发的创造活动和想象构成活动;认识的人不是单纯的观众,也不光是演员,而且是剧本作者。
但人的这种自发性在康德看来尽管形式上是自发的,内容上却仍依赖于客观“物自体”
提供经验的材料,因此还不是真正摆脱一切限制的自由。
真正的自由被认为是指人在道德实践意义上具有不受自然律束缚、摆脱肉体本能而按自身立法行事的自由意志。
人的理性在对象方面建立了自然界的必然规律,但却因此使自己的自由受到了限制;人的同一个理性在实践中却能够不受自然律束缚,而按它自身一贯的自由意志的普遍规律行事。
这种普遍规律尽管也有其理性的必然性,甚至是人心中不可磨灭的“绝对命令”
,但对于人的行为并没有如同自然律那样的现实强制性,而只是诉之于人的自由意志,体现为一种“应当”
的原则:你应当这样而不应那样。
因此人在一切自然必然性面前就仍然是完全自由的,他完全可以不按道德律(绝对命令)办事,但他内心很清楚他本来“应当”
怎么做,而且只有那样做了,他才真正是个自由人。
这种自己为自己所定的规律,就是自律。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若浏览器显示没有新章节了,请尝试点击右上角↗️或右下角↘️的菜单,退出阅读模式即可,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