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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如果我们在西班牙或葡萄牙比赛,我们肯定会派上那些讲西语和葡语的球员。
这样做的效果很不错,因为借此我们可以提高曼联的魅力。
在团队合作方面,我还另有收获,那是一个古怪的话题——任人唯亲。
无论你运营的是一个家族企业还是拥有很多股东的集团,领导者总会戴着有色眼镜去看自己的亲戚朋友。
一些领导者认为将至亲带入集团会发出错误的信号、破坏团队合作,还会影响正常秩序,因为人们会认为一个特殊的姓氏、私人关系比能力更重要。
这些领导者有着雷打不动的规定,拒绝雇用任何家人和朋友,即使这些人能够委以重任也不予使用。
另一些领导者则会走上另一个极端,他们会对自己的亲人的缺点熟视无睹。
当我的双胞胎儿子中的一个——达伦·弗格森希望做职业球员时,我也遇到了这样的问题。
我从未想过让他来曼联队,因为我觉得这对于我们父子俩来说都太尴尬了。
于是凯茜和我去诺丁汉森林队找布莱恩·克拉夫。
1990年就在达伦准备跟诺丁汉森林签协议时,我的助理教练阿基·诺克斯告诉我,我不应该让自己的儿子去对手的球队,如果我们父子俩在球场上兵戎相见会更尴尬。
我又跟凯茜谈了谈,她建议我让达伦自己做决定。
我记得当时我走进他的卧室跟他谈这件事,结果达伦还是希望在曼联踢球。
1990年,达伦完成了他在曼联的首场比赛,1993年曼联队在我执教后夺得了首个英超冠军,那年达伦参加了16场比赛。
这孩子很不走运,在苏格兰对阵意大利的欧洲U21青年足球锦标赛上伤到了腿筋,因此不得不休养几个月。
当他归队时,正巧保罗·因斯和布莱恩·罗布森也已经伤愈。
在那个夏天,我做出了一名主教练必须做出的决定:签下了21岁的罗伊·基恩,来巩固我们的中场。
这对于达伦来说简直就是个悲剧,自此以后,他再也没能进入一线阵容;他请求转会,因为他希望打主力。
我帮他进入了狼队(tonWanderers),这个可怜的孩子在此后的很多赛季中要忍受4个教练。
当他出现在首发阵容时,或是出现在球队更衣室时,我们父子俩都会有点儿尴尬。
达伦很可贵的一点就是他明白:在曼联队,我是教练,而不是他的父亲。
当我向他问起队里其他球员的生活习惯时,他总是守口如瓶。
达伦绝不会在我面前给他的队友打小报告。
而对于我让达伦转会去狼队这件事,凯茜永远都不会原谅我。
她经常会对我重复一句话:“你卖掉了自己的儿子。”
队长
即使我努力提高自己的领导才能,并竭尽所能地考虑到曼联队取胜所需的各个方面,当比赛哨声吹响的那一刻,局面便不再由我控制。
在球场上,确保11名球员能够齐心协力地合作的人是队长。
虽然有的人会认为这只是形式上的一种职位,但是事实并非如此。
不可否认,队长一职确实有象征性的成分,毕竟队长是最后举起奖杯的那个人。
但是我需要的是一个领袖型的球员,而不是一个看着好看的花瓶。
选队长对于教练来说是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队长就像是公司里的生产经理或是区域经理,他是负责集团内各项任务顺利进行的关键性人物。
我是一个个性很强的人,因此当我寻觅人选传达我的意思时,我也喜欢找那些跟我具有相同性格的人。
我不知道这种性格从何而来,但是早在我在学校踢球以及后来进入青训队时,我就喜欢结交球员。
那时父亲经常会去看我比赛,但是他总是一言不发。
曾经有一次有一位男孩的父亲向我父亲抱怨说:“你能跟你儿子说说话吗?他总是去找我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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