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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神宗是明朝在位时间最长的皇帝,他身后还有三位明帝、二十四年国祚,但《明史神宗本纪》却以一句‘‘明之亡,实亡于万历”
来作总评。
后世也有不少人赞同,称‘‘明非亡于崇祯,实亡于万历”
“‘崇祯”
系明朝末帝朱由检年号)。
时至神宗,大明王朝己经走过252年,较之212年西汉、196年东汉、320年宋朝、289年唐朝(平均254年),其实己经非常接近中国古代王朝的期望寿命,似乎确己气数将尽。
但神宗朝漫长的48年也确实暴露出不少问题,不能等闲视之。
神宗朝最大的问题首先是太监政治的回归,这种病症消失又复发的情形总是令李时珍都无比揪心。
开启这个问题的人正是张居正,他为了和高拱争权,借助了李太后和冯保的力量,力推后宫人员再度走上前台。
张居正是明朝甚至唐宋以来集权度最高的大独裁者,有些人认为集中力量办大事,正是这种集权优势才能厉行改革。
但事实上,正如一个人只有在抵抗力强时才能下猛药,虚弱时只能先调理再狠治。
一个国家或许在盛世阶段可以有一个相对集权的伟人带领大家勇攀高峰,但在这个虚弱的晚明,任何集权都只能转化成腐败的权力寻租,张居正不是圣人,也不能例外——事实上他不但不是圣人,还是一个名符其实的大贪官。
张居正有一些在当时看来颇具成效的改革措施,快速増加了明朝的财政收入,但这些措施似乎更像是吃兴奋剂,绝非长效机制。
且不说考成法、清丈土地这些做法既无创新也无可持续性,就说姑且算在他名下最著名的“一条鞭法”
,此法倒是一下子搞来了白花花的银子,但弊病丛生,注定不可能长久。
注意,这不是张居正人亡政息,而是这个做法本身就没有可持续性。
首先,当时己经腐朽的财税体系在使用一条鞭法的时候就拓展了不少寻租空间,更多的税收征管权集中于地方政府,对于薪俸微薄的州县官员无疑会产生巨大的**,这不得不被怀疑为张居正以此收买大量地方官员,构筑自己的集权体系。
地方官从中渔利的手段最著名的莫过于“火耗”
。
所谓火耗,是指政府收税全部改为白银后,农户交来的银两是很零碎的,政府要把他们熔炼成锭,但在熔炼的过程中会损耗一些银两,这部分钱要纳税人补齐。
朝廷规定了火耗的额度,地方官就想方设法地在当地加大火耗,以便将差额私吞。
这样一来,实际火耗额度很快就飙升至了百分之二三十!
极大地増加了农民的负担。
张居正放纵火耗,调动了地方官员积极性,所以新法得以实施,他死后朝廷收紧了火耗额度,地方官积极性下降,所以新法逐渐废弛。
其实就这么简单,不是什么大改革家人亡政息。
到了清朝,火耗旧病复发,泛滥一发不可收拾,额度甚至可以达到百分之几百!
到清中期,甚至采取了火耗归公的做法,将火耗制度化,要求官员不能截留,全部上缴国库,国库再以“养廉银”
的方式返还给官员。
当然,我知道你也不会相信“养廉银”
真的能养廉,这实际上是政府为贪官背书,让他们合法捞取更多火耗。
一条鞭法的衍生品火耗,可以说是一个遗害后世数百年的玩意儿。
其次,一条鞭法堪称是明朝政府向市场经济投降的标志。
明朝的财税管理体制非常拙劣,尤其是和它之前的宋朝比起来,简直惨不忍睹。
宋朝以发行了世界上最早的纸币——交子著称,明朝其实也发行过纸币——宝钞,甚至在户部下设了一个专管纸币工作的部门——提举宝钞司。
但明朝的纸币发行完全失败,民间至始至终没有承认过这套官方发行的货币。
一个连货币体系都不能激活的国家,其财政能力之弱可想而知。
更不幸的是,明朝还遇到了大航海时代,海量白银涌入,高峰期每年仅国际贸易流入境内的白银就有上亿两,如果考虑乘数效应,其撬动国内市场的白银流通量更是可以把区区数百万两的国库收入砸得找不着北——话说张居正号称把国库收入从两百万提高到四百万——从经济总量的0.3%提高到0.6%,您觉得真的很有意思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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