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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存在的突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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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位不准
改革开放以来,民办中小学在全国多点开花,但各校水平参差不齐,发展快慢不一,关门倒闭现象频发。
导致这种局面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学校的定位。
学校定位准确,可以充分调动社会和学校自身的资源,沿着正确方向持续发展;如果定位不准,盲目追逐热点,扩大规模,学校则会在迷失中走向倒闭。
纵览民办基础教育领域,民办中小学发展中定位偏差、雷同等问题较为突出。
一方面,定位偏差。
回顾我国民办中小学发展史,不少学校经历了曲折的办学过程。
一些民办中小学的举办者忽视区域实际和自身条件,将办学定位定得过高或者过低,急于求成,忽视了办学规律。
一些学校投资者认为只要加大投资,提升学校的硬件条件,吸引家长把子女送到学校读书,就可以高收费、走贵族化学校发展之路。
然而,家长不仅关注学校的硬件,更关注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
举办一所学校,不仅要充分体现举办者的办学理念,更要结合当地教育实际,否则难逃红红火火地开张却昙花一现、冷冷清清关门的境遇。
另一方面,定位雷同。
一些民办中小学缺乏独立的办学思想,存在简单模仿公办学校办学模式的现象。
鉴于新《民办教育促进法》明确禁止义务教育阶段转设或新设营利性学校,且义务教育服务供给的主体责任在政府,故这一阶段的民办小学、初中在严格执行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的基础上,应坚持特色办学、优质发展,与公办学校实行差别定位、错位互补,重在满足社会多样化选择性的教育需求;对于高中阶段的民办学校而言,同样重在多元化、特色化、国际化办学,为相应人群提供个性化、多样化选择。
[15]民办中小学只有摆脱雷同与模仿,才能走上创新发展之路。
(二)资金瓶颈
资金是保障民办学校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础。
在新《民办教育促进法》颁布之前,法律规定民办教育不得以营利为目的。
民办教育一直被视为非营利的公益事业,民办学校的市场性未得到承认,导致民办中小学经费来源渠道受限。
同时,由于相关监管政策缺失,内部经费使用缺乏有效监管。
一方面,经费来源有限。
我国民办学校办学经费以举办者投入及学费收入为主要来源,捐助资金和其他社会投入在民办学校经费来源中的比重非常低。
学费收入甚至是许多民办学校唯一的经济来源,这不仅会导致因收费过高而影响低收入家庭子女的入学,也会因为经费渠道过于单一,制约了学校的发展。
2008年全国民办中小学总收入为346.15亿元,其中学费收入为219.46亿元,占63.40%;2015年全国民办中小学总收入为955.02亿元,其中学费收入为611.39亿元,占64.02%。
[16]与西方发达国家的私立学校相比,我国民办中小学还未形成多元的资金筹措渠道,吸附社会资金的能力还很弱。
新《民办教育促进法》的出台将拓展民办中小学经费渠道,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办学,扩充教育经费,不仅能有效缓解政府教育财政紧张状况,而且也是政府在教育领域简政放权、借助市场力量改革教育资源配置方式的可行路径。
另一方面,经费使用不合理。
民办中小学办学资金的使用比较灵活,学校董事会及校长自主管理财务,但同时也存在滥用资金、缺乏财务监管等问题。
一项调查显示,绝大部分民办中小学负债率在5%~10%,办学初期负债率较高,发展较好的学校负债率会逐渐降低。
[17]现实中也存在民办中小学办学者抽逃资金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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