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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佛教与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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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中山先生在《民权初步》中,对会议的定义为:“凡研究事理而为之解决,一人谓之独思,二人谓之对话,三人以上而循有一定规则者,则谓之会议。”
简单地说,会议就是三人以上,循一定的规则,研究事理,做有效的沟通,达成协议,解决问题,以收集思广义,群策群力之效。
这种注重条理、程序、制度的会议方式,早在佛陀时代就已经实行了。
根据《中阿含经》记载,佛陀指出一个国家富强康乐的条件之一就是“数相集会,讲议正事”
,可见佛陀对会议的重视。
不但如此,佛陀还为僧团制定会议的程序、制度,僧伽会议可以说就是今日民主会议的鼻祖[1],其形式可略分为以下四类:
第一,布萨:僧团每半个月举行一次布萨仪式,请精熟律法的比丘说戒,凡在一定区域内居住的僧众,都有义务参加布萨会议[2]。
若因病或其他重要事故不能出席会议,必须事先如法请假,并委托同住的比丘向大众表示,自己对布萨大会所举行的一切僧事决议,无条件赞同。
比丘在这半个月里有违法的行为,于大众面前告白忏悔后,僧团中不得再私自议论是非。
第二,羯磨:僧团用于授戒、说戒、忏悔、结界及各种僧事处理的会议法。
分为单白羯磨[3]、白二羯磨[4]、白四羯磨[5]三种。
僧团的羯磨犹如现代议会的三读,发挥高度的民主精神,以大众的意见和力量圆满解决僧团里的各种事情,成就大众过六和敬的生活。
第三,灭诤:僧团中为解决争议事件,佛陀在戒律中制定七灭诤法,即:现前毗尼[6]、忆念毗尼[7]、不痴毗尼[8]、自言毗尼[9]、觅罪相毗尼[10]、多人觅罪相毗尼[11]、如草覆地毗尼[12],以公正、平和的原则处理大小诤事,不但保障个人的权益,且情、理、法兼顾,使僧团得到清净和乐。
第四,说法:佛陀成道后,住世说法四十九年,从佛教经典的记载可知,佛教的传播非常注重集体创作。
例如佛陀说法时,有时以反问弟子的方式,为听众晓以大义;有时透过当机众发问,应机解惑;也有闻法者现身证道,提供见解看法。
因此,佛教的说法会场俨如学术研讨会,透过互动问答的方式,增长智慧,而佛陀就是一位最善于掌握会场气氛及与会者心念根器的主持人[13]。
此外,佛经本身就是非常完整的会议记录,一般分为“序分”
、“正宗分”
、“流通分”
。
序分又有所谓的“六成就”
[14],与现代会议记录的结构有异曲同工之妙。
佛陀入灭后,僧团遵循佛陀所制定的会议法,并配合时代演进的需求,渐渐发展出许多不同类别的会议。
不但对内召开僧团会议,达成僧事共识,并且举行僧俗会议,四众弟子皆得参与。
以下略举四类:
第一,结集:佛陀入灭后,佛弟子为了让正法久住,先后召开四次经典结集会议[15],经过大众共同审核通过,佛教经典得以完整而有系统地流传后世。
由此可见,即使佛陀不再住世,佛教的会议仍然是采取大众决议的原则进行。
第二,传戒:指传授戒法予出家僧尼[16]或在家居士的仪式(会议)。
授戒程序依次为讲戒、演礼、请戒、忏摩、正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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