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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他到底觉得不是味儿。
假若他有几亩田,或有一份手艺,他就不必为难地去奉养着老亲。
可是,他是北平人。
他须活下去,而唯一的生活方法是挣薪水。
他几乎要恨自己为什么单单地生在北平了!
走到了西长安街,他看到一档子太狮少狮。
会头打着杏黄色的三角旗,满头大汗地急走,像是很怕迟到了会场的样子。
一眼,他看见了棚匠刘师傅。
他的心里凉了一阵儿,刘师傅怎么也投降了呢?他晓得刘师傅的为人,不敢向前打招呼,他知道那必给刘师傅以极大的难堪。
他自己反倒低下头去。
他不想责备刘师傅,“凡是不肯舍了北平的,迟早都得舍了廉耻!”
他和自己嘟囔。
他要去见的,是他最愿意看到的,也是他最怕看到的,人。
那是曾经在大学里教过他英文的一位英国人,富善先生。
富善先生是个典型的英国人,对什么事,他总有他自己的意见,除非被人驳得体无完肤,他决不轻易地放弃自己的主张与看法。
即使他的意见已经被人驳倒,他还要卷土重来找出稀奇古怪的话再辩论几回。
他似乎拿辩论当作一种享受。
他的话永远极锋利,极不客气,把人噎得出不来气。
可是,人家若噎得他也出不来气,他也不发急。
到他被人家堵在死角落的时候,他会把脖子憋得紫里蒿青的,连连地摇头。
而后,他请那征服了他的人吃酒。
他还是不服气,但是对打胜了的敌人表示出敬重。
他极自傲,因为他是英国人。
不过,有人要先说英国怎样怎样的好,他便开始严厉地批评英国,仿佛英国自有史以来就没做过一件好事。
及至对方也随着他批评英国了,他便改过来,替英国辩护,而英国自有史以来又似乎没有做错过任何一件事。
不论他批评英国也罢,替英国辩护也罢,他的行为,气度,以至于一举一动,没有一点不是英国人的。
他已经在北平住过三十年。
他爱北平,他的爱北平几乎等于他的爱英国。
北平的一切,连北平的风沙与挑大粪的,在他看,也都是好的。
他自然不便说北平比英国更好,但是当他有点酒意的时候,他会说出真话来:“我的骨头应当埋在西山静宜园外面!”
对北平的风俗掌故,他比一般的北平人知道的还要多一些。
北平人,住惯了北平,有时候就以为一切都平平无奇。
他是外国人,他的眼睛不肯忽略任何东西。
凡事他都细细地看,而后加以判断,慢慢的他变成了北平通。
他自居为北平的主人,因为他知道一切。
他最讨厌那些到北平旅行来的外国人:“一星期的工夫,想看懂了北平?别白花了钱而且污辱了北平吧!”
他带着点怒气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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