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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生平的大志是写一本《北平》。
他天天整理稿子,而始终是“还差一点点!”
他是英国人,所以在没做成一件事的时候,绝对不肯开口宣传出去。
他不肯告诉人他要写出一本《北平》来,可是在遗嘱上,他已写好—杰作《北平》的著者。
英国人的好处与坏处都与他们的守旧有很大的关系。
富善先生,既是英国人,当然守旧。
他不单替英国守旧,也愿意为北平保守一切旧的东西。
当他在城根或郊外散步的时候,若遇上一位提着鸟笼或手里揉着核桃的“遗民”
,他就能和他一谈谈几个钟头。
他,在这种时候,忘记了英国,忘记了莎士比亚,而只注意那个遗民,与遗民的鸟与核桃。
从一个英国人的眼睛看,他似乎应当反对把鸟关在笼子里。
但是,现在他忘了英国。
他的眼睛变成了中国人的,而且是一个遗民的。
他觉得中国有一整部特异的,独立的,文化,而养鸟是其中的一部分。
他忘了鸟的苦痛,而只看见了北平人的文化。
因此,他最讨厌新的中国人。
新的中国人要革命,要改革,要脱去大衫而穿上短衣,要使女子不再缠足,要放出关在笼子中的画眉与八哥。
他以为这都是消灭与破坏那整套的文化,都该马上禁止。
凭良心说,他没有意思教中国人停在一汪儿死水里。
可是,他怕中国人因改革而丢失了已被他写下来的那个北平。
他会拿出他收藏着的三十年前的木版年画,质问北平人:“你看看,是三十年前的东西好,还是现在的石印的好?看看颜色,看看眉眼,看看线条,看看纸张,你们哪样比得上三十年前的出品!
你们已忘了什么叫美,什么叫文化!
你们要改动,想要由老虎变成猫!”
同年画儿一样,他存着许多三十年前的东西,包括着鸦片烟具,小脚鞋,花翎,朝珠。
“是的,吸鸦片是不对的,可是你看看,细看看,这烟枪做地有多么美,多么精致!”
他得意地这样说。
当他初一来到北平,他便在使馆—就是丁约翰口中的英国府—做事。
因为他喜爱北平,所以他想娶一个北平姑娘做太太。
那时候,他知道的北平事情还不多,所以急于知道一切,而想假若和中国人联了姻,他就能一下子明白多少多少事情。
可是,他的上司警告了他:“你是外交官,你得留点神!”
他不肯接受那个警告,而真的找到了一位他所喜爱的北平小姐。
他知道,假若他真娶了她,他必须辞职—把官职辞掉,等于毁坏了自己的前途。
可是,他不管明天,而决定去完成他的“东方的好梦”
。
不幸,那位小姐得了个暴病儿,死去。
他非常的伤心。
虽然这可以保留住他的职位,可是他到底辞了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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