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枪响的时候,沈鹤亭正蹲在巷子对面的屋顶上。
不是爬上去的,是走上去的。
他在历史修正会待了十二年,学到的第一件事不是如何篡改历史,而是如何在任何城市找到最高的观察点。
上海法租界的这片老城区,屋顶连着屋顶,瓦片踩着瓦片,像一座灰色的迷宫。
他从客栈三楼的气窗翻出去,沿着屋檐走了百步,趴在一座砖楼的脊背上。
从这里往下看,街道像一条窄窄的沟,路灯像沟底的萤火虫。
他能看见巡警的帽子、护卫的枪托、张少华油光发亮的头发。
也能看见霍去病后颈上那道被衣领遮住一半的银白色纹路。
十二年了。
他追踪仙秦的遗迹追了十二年。
从敦煌的藏经洞到龙虎山的密室,从西藏的无人区到缅甸的雨林。
他见过青铜器上的铭文,见过帛书上的星图,见过石壁上用朱砂画的五行阵。
他以为自己什么都见过了。
但那个扛长戟的人,他从没见过。
霍去病从队伍中间滑出去的那一瞬,沈鹤亭的眼睛追不上。
不是看不清,是看不见——那个人的速度快过了他眼睛能捕捉的帧率。
他看见的是一道影子,从a点移到b点,中间没有过程。
然后戟尖就停在了张少华的喉咙前三寸。
三寸。
沈鹤亭在心里默念这个距离。
他当过兵,知道匕首刺穿咽喉需要一寸半的力道。
长戟的戟尖比匕首重三倍,惯性大三倍,更难控制。
那个人的戟尖停在张少华的喉咙前,不抖,不晃,像被焊死在空气里。
“这不是练出来的。”
他低声说。
没有人听见。
屋顶上只有他一个人,和远处烟囱里冒出的煤烟。
枪响了。
霍去病的左臂被擦出一道血痕。
那个人没有停,甚至没有看自己的伤口。
他继续走,三步,走回了队伍中间。
血从手臂往下流,滴在地上,他像没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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