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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话并非温体仁信口开河,而是有明一代的制度惯性。
明初时,朝廷沿用元法,强制推行大明宝钞,禁止金银交易,律法中也明确规定以钞抵罪;可自正统年后,随着商品经济发展,宝钞贬值,用银逐渐合法化,“以钞抵罪”
也慢慢演变为“以银抵罪”
。
到了崇祯年间,纳银抵罪早已是朝野默认的惯例,小到官员贪腐,大到勋贵失仪,只要不触及“十恶”
,大多能通过缴银赎罪。
只是这制度到了后期,也滋生出不少弊端。
地方官吏为中饱私囊,不断扩大“谪罚输赎”
的范围,甚至出现“有钱可赎罪,无钱便问斩”
的荒唐事——有时候,有没有罪、罪重罪轻,竟成了“银子说了算”
。
刑事案件按经济案件办,政治案件也按经济案件办,“赎罪银”
渐渐成了统治阶层谋财的工具,本应用于军饷或赔偿被害人的罚银,大多流入了权贵的私囊,成了他们奢侈挥霍的资本。
就像去年,应天府知府贪墨赋税,本应革职查办,却因缴了三万两赎罪银,只被降职调离,此事至今仍被百姓议论。
,!
崇祯听着温体仁的话,脑中竟莫名闪过后世乾隆朝的“议罪银”
制度——那是乾隆四十五年,和珅倡导的制度,让官吏将钱缴入内务府,交了“罚银”
的官员犯罪时,可依所缴银两多少从轻发落。
而“罚银”
专款专用,主要供乾隆下江南、办万寿大典,据说乾隆六次南巡,沿途建了三十座行宫,八十岁万寿大典办得极尽奢华,竟没动用国库一两银子,全靠“议罪银”
支撑,内务府甚至还有盈余。
虽知此时想起后世之事不合时宜,但这“纳银抵罪”
与“议罪银”
的本质何其相似?都是以钱抵罪,都是为了充实内帑或国库,只是前者有“祖宗之法”
的外衣,后者更直白罢了。
他沉吟片刻,指尖轻轻敲击着御案,目光扫过阶下群臣——李标面露赞同,张显初不再言语,其他大臣也纷纷抬头,等着他的决断。
崇祯心中已然有了主意:纳银抵罪,确实是眼下最优解。
一来,能让嘉定伯周奎大出血,补充空虚的国库——边军将士早已欠饷数月,这笔钱若能及时拨付,或许能稳住军心;二来,给了皇后台阶,不至于让她在生父与夫君之间为难;三来,也借此事震慑了其他勋贵,让他们知道,即便有皇家亲眷的身份,犯了法也需受罚,断不可恃宠而骄。
“好,便依温卿所言。”
崇祯缓缓开口,声音里已没了先前的怒火,只剩冷静的决断,“传朕旨意:嘉定伯夫人犯‘大不敬’‘教子无方’二罪,罚银五万两,限三日内缴入赃罚库;嘉定伯周奎身为一家之主,管束不严,纵容家眷闯宫辱后,罚银十万两,一并缴入国库,专款专用,充作蓟辽边军军饷。
若逾期不缴,或有私藏、转移家产之举,便即刻抄没嘉定伯府家产,以抵罚银!”
“陛下圣明!”
殿内大臣齐齐躬身行礼,朝服的窸窣声与整齐的应答声交织在一起,终于打破了军机处许久的凝滞。
檀香依旧袅袅,炭火依旧明灭,可殿内的气氛却松弛了不少。
只是众臣心中都清楚,这桩看似以“纳银抵罪”
圆满了结的家事,背后藏着的,是崇祯对勋贵贪腐的深深不满,是对国库空虚、边军欠饷的无尽焦虑,更是对风雨飘摇的大明江山的苦苦支撑。
那即将入库的十五万两罚银,对于广袤的大明疆域、对于嗷嗷待哺的边军将士、对于遍地烽烟的起义战场而言,不过是杯水车薪,是这末世王朝里,一抹转瞬即逝的微光罢了。
:()重生之大明崇祯,我不上煤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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