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丞说:“连你的身体都不是你的,道怎么能被你保有呢?”
舜说:“我的身体不是我的吗,那还能是谁的?”
丞说:“只是天地委之以形罢了。
生命不是你的,是天地委之以和;性命也不是你的,是天地委之以顺;子孙也不是你的,是天地委之以蜕变。
所以行动而不知道去处,栖止而不知道留恋,饮食不知道口味。
一切都只是天地之间气的运动罢了,有什么能是你的呢?”
这真是一种彻底的豁达,是对《齐物论》的进一步发挥。
这种境界,恰恰说明了庄子所谓的“一”
。
可惜我们只能从哲学意义上欣赏之,至少在当今的社会里,我们还不能把别人的钞票和自己的钱包视之为一,也不能把别人的妻子和自己当作“万物一府”
。
从这个“一”
可以生发出一些骇人听闻的道理,《知北游》下文讲孔子向老聃问道,老聃说,从本源来看,生命只是气的聚合物而已,虽然有长寿的,有短命的,但相差能有几何呢?人的一生不过顷刻之间,哪还值得分辨圣王与暴君的是非呢?“人生天地之间,若白驹之过隙,忽然而已。”
只有引入超然的眼光,我们才能看淡人间的是非。
这番议论很容易让我们想起圣奥古斯丁对人间暴政的看法:人间最好国家与最坏国家的差距,比之人间最好国家与天国的差距,实在是微不足道的。
那么在这样的观念下,人们一方面会对天国燃起更高的热情,一方面也会对人间的暴政给以更多的包容与宽宥,这也许不失为一种创建和谐的方式。
庄子自然不曾谈到天国问题,假使谈到的话,会不会以齐物的观点把天堂和地狱一体看待呢?当然,这个问题仅仅有些趣味而已,却并不成立。
我们依然纠结于庄子对灵魂或精神的论述,除了上述问题之外,他的一些相关意见我们也很难判断到底是写实还是象征。
比如在秦失吊老聃的故事里,最后有一句类似于评语的话:“指穷于为薪,火传也,不知其尽也。”
(《庄子·内篇·养生主》)大意是说柴虽然会烧尽,但火会传递下去,没有穷尽的时候,也就是成语所谓的“薪火相传”
。
考虑到这句话出现在秦失吊老聃故事的结尾,应当是以柴比喻形体,以火比喻精神,意思是形体虽然消亡而精神不灭。
但这个“精神不灭”
究竟是“老聃精神永远活在我们心中”
的意思,还是灵魂不灭的意思,却很难分辨得清。
佛家有一个与之非常相似的比喻,是印度的龙军大师在《弥兰陀王问经》阐释何谓轮回,说好比你拿着一支燃烧的蜡烛去点燃一支新的蜡烛,你会看到火从这支蜡烛传到了那支蜡烛上去,轮回的主体就像这个火一样,你既不能说新蜡烛上的火就是原来那支蜡烛上的火,也不能说这两支蜡烛上的火是毫无关系的。
晋代高僧庐山慧远以道释佛,拿庄子的物化说明佛家观念中的形神关系,说迷惑的人看到人的形体朽烂了,就以为形神俱灭,这就像看到一根柴火上的火苗熄灭了,就以为火也随着一起消失了。
(《沙门不敬王者论·神不灭第五》)
轮回有没有主体的问题是佛教的一个老大难问题,从释迦牟尼创教的时候就留下了这个问题,教内辩论了两千多年,分宗立派,直到今天也没解决。
庄子的“物化”
显然也有这个问题,只不过他讲得太过含混,所以没有像轮回主体的问题那样得到足够的重视。
线索倒是有一些,比如很有名的一段:
泉涸,鱼相与处于陆,相呴以湿,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
与其誉尧而非桀也,不如两忘而化其道。
夫大块载我以形,劳我以生,佚我以老,息我以死。
故善吾生者,乃所以善吾死也。
夫藏舟于壑,藏山于泽,谓之固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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