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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益于现代学术的发展,对于第一个问题,我们知道的比庄子更多,判断力自然也比他更强。
心理学家劳伦斯·柯尔伯格在1963年发表过一篇经典的论文,研究道德准则的生成过程,提出人的道德标准的形成要经历六个阶段。
在第一阶段,小孩子是以行为的后果作为是非的标准,判断一件事是对是错,取决于做了这件事之后是会被奖励还是被责打;第二阶段,自我中心开始形成,判断是非的依据就是单纯的个人好恶。
这两个阶段被称为“前道德水平”
,意味着道德标准还没有真正发展起来。
到了第三阶段,小孩子开始重视别人的态度和利益了,知道了能让别人高兴的事也是好事,尽管这件事情不一定对自己有利;第四阶段则有了责任和义务的意识,乐于维护现有的社会秩序和法律规范,认为凡是遵纪守法的行为都是好的。
这两个阶段被称为“遵从习俗角色的道德水平”
,《悲惨世界》里的沙威看来就停滞于这个阶段,没能继续发育下去。
沙威如果能把道德水平发育到第五个阶段,就会承认这社会上既有合法而不合情理的事,也有合情合理而不合法的事,至少某些法律比另外一些法律更好,遇到冲突的时候不妨遵循某种特定的程序寻求对法律的一些改善,对冉·阿让就不会那么紧逼不舍。
我们普通人比沙威强一点,但也只能达到第五阶段。
在第六阶段,良知完全凌驾于任何社会习俗与法律法规之上,柯尔伯格认为只有一些伟人,比如圣雄甘地、马丁·路德·金,道德感才发展到了这一阶段。
这两个阶段被称为“自我接受准则的道德水平”
,是人类道德标准发展的顶点。
并且,这六个发展阶段是不可能被跨越的,也就是说,一个正处在第一阶段的小孩子,无论你怎么教育他,他也不可能不经由第二阶段而直接跨入第三阶段。
柯尔伯格尤其强调的是,这六个阶段分别都是独一无二的道德推理方式,而不是小孩子在一步步地加深着对成年人道德观念的理解。
[18](劳伦斯·柯尔伯格,1963)
后续研究不断证实着柯尔伯格的理论,并且确认了它的普世性。
那么,我们就基于柯尔伯格的研究来回答庄子:是非观念的具体内容的确是“社会”
的,但其形式却是“自然”
的,也就是说,一个生活在三千年前的埃及人和一个生活在今天的中国人,尽管是非观念很可能大相径庭,但这些观念的形成过程却不会有什么两样。
并且,只要不否认人类是一种群居生物,那么是非观念就必然会按部就班地形成,而无论它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这就意味着,当庄子主张恢复到自然状态并伸张人性的时候,这个自然状态其实是反自然的,这个人性其实是反人性的,这就是他的观点注定行不通的原因。
而那些所谓庄子逍遥思想的践履者,肯定都是先把庄子打过折的,纯粹庄子式的逍遥没有任何人能够做到,包括庄子自己。
这也就回应了上面的第二个问题。
那么,我们接下来看看第三个问题:如果现实生活中当真有人做到了庄子式的逍遥,会是什么样子的呢?
倘若我们考虑得世俗一些,其最佳答案或许就是米兰·昆德拉的小说《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
“轻”
就是一种逍遥,托马斯不受女人所累的“性友谊”
,萨宾娜连祖国和家庭都没有的无拘无束,可正如书名所示,轻,终于成为生命中不能承受的东西。
当然,托马斯和萨宾娜的“轻”
虽然在世俗意义上颇似庄子的“逍遥”
,但庄子无疑比他们彻底得多。
至于逍遥的典范人物,庄子也许真的见过,他在《逍遥游》的后文里,借着肩吾和连叔的一段对话,把这样一个人活生生地展现在我们眼前:
肩吾问于连叔曰:“吾闻言于接舆,大而无当,往而不返。
吾惊怖其言,犹河汉而无极也;大有径庭,不近人情焉。”
连叔曰:“其言谓何哉?”
“曰:‘藐姑射之山,有神人居焉,肌肤若冰雪,淖约若处子。
不食五谷,吸风饮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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