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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很多情况下,松散句比掉尾句更合适。
一般对于讲话(相对于写作)而言,松散句更加合适。
因为在谈话中使用掉尾句时,听者容易在谈到最终主题之前忘记其他介绍信息的分句。
这两种句型在写作中都得到了自由的运用。
但在讲话中,在开头做出直接声明的松散句占主导地位。
至于句子长度,很大程度上则取决于写作的性质。
然而,一般来说,短句比长句更受欢迎。
现如今,一流作家倾向于用短小、精悍、简练的句子来吸引读者的注意。
他们遵循自己的座右铭multuminparvo(3),努力地在短小的行文空间里塞下诸多内容。
当然,极端简略的写作是人们极力避免的。
句子可能由于太短、太碎片化、太简略而无法经受批评的检验。
长句在写作中占有很重要的一席之地,它是辩论中不可或缺的部分、描述中必要的存在、介绍一般原则时具体阐述中必不可少的组成。
运用长句时,经验不足的作家不应全力追求厚重、乏味的句型。
虽然约翰逊和卡莱尔(4)使用了这样的长句,但切记,凡夫俗子是无法挥起伟人的巨锤的。
几乎没有人能奢望达到约翰逊和卡莱尔那样显赫的文学巨匠的地位。
写作新手千万不要追求厚重的行文风格。
英文中写作风格最佳者为艾迪生(5)。
麦考莱(6)说过:“如果你希望自己的行文风格博学而不迂腐、高雅而不浮夸、简单且精致的话,你一定要孜孜不倦地拜读约瑟夫·艾迪生的作品。”
艾迪生的作品除了优美,它的简约也让我们重新想起那句有关文学的箴言——在能表达相同或类似意义的情况下,永远使用简单的而非复杂的词。
麦考莱本身就是个值得效仿的、优雅的文体家。
他就宛如被正午阳光亲吻的潺潺溪流,溪流底下的河床里,白色卵石清晰可数。
哥德史密斯(7)也是一位有魅力的文风简约的作家。
初学者应研究这些作家,把他们的作品当成学习手册。
这些作品经历了时间的检验,到目前为止没有,未来也不太可能出现超越它们的作品,因为它们已然是英文写作里接近完美的典范了。
除了语法结构外,句子的构成没有任何固定的规律。
最好的方法便是追随一流作家的脚步,这些语言大师能把你顺利地引上正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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