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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施日以其知与人之辩,特与天下之辩者为怪,此其柢也。”
见《庄子集释》,1105至1111页。
[112]《列子·仲尼》云:“龙诳魏王曰:‘有心不意,有指不至,有物不尽,有影不移,发引千钧,白马非马,孤犊未赏有母。
’其负类反伦,不可胜言也。”
见《诸子集成》3册,中华书局1986年重印本,48页。
[113]《列子·仲尼》“有指不至”
一句后张湛注曰:“惠子曰:指不至也。”
见同书同页。
[114]按这种解释,则《庄子·天下》所引“指不至,至不绝”
中的下半句就没有必要了。
有人根据《列子·仲尼》“有指不至,有物不尽”
的话认为“至不绝”
应作“物不绝”
,与“指不至”
为二事。
例如郭沫若《名辩思潮的批判》[《郭沫若全集·历史编》(二),人民出版社,北京,1982年,276页]一文即主此说。
也有人主张“指不至,至不绝”
即“有指不至,有物不尽”
,二句都应连读。
例如伍非百《中国古名家言》(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3年)曰:“《指物论》者,明‘指不至’之义也。
《庄子·天下》曰‘指不至,至不绝’,《列子·仲尼》曰‘有指不至,有物不尽’,皆述公孙龙论旨。
简言之曰‘指物’,详言之曰‘有指不至,有物不尽’。
单称之,亦可曰‘指不至物’。”
见该书520页。
[115]胡适对“指不至,至不绝”
的解释与我第一解接近而不同,现录于下,供读者参考:“公孙龙的《指物论》用了许多‘指’字,仔细看来,似乎‘指’字都是说物体的种种表德,如形色等等。
……这条的‘指’字也作物的表德解。
我们知物,只须知物的形色等等表德,并不到物的本体,也用不到物的本体。
即使要想知物的本体,也是枉然,至多不过从这一层物指进到那一层物指罢了。
例如我们知水,只是知水的性质。
化学家更进一层,说水是氢氧二气做的,其实还只是知道氢气、氧气的重量、作用等等物指。
即使更进一层,到了氢气、氧气的元子或电子,还只是知道元子、电子的性质作用,终竟不知元子、电子的本体。
这就是‘指不至,至不绝。
’正如算学上的无穷级数,再也不会完的。”
见胡著《先秦名学史》。
[116]《文渊阁四库全书》,406册,363页。
[117]《韩非子集解》,《诸子集成》本,201页。
[118]参看伍非百《中国古名家言》,中国社会科学院出版社,北京,1983年,548至55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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