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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第二列中有意略去了华兹华斯、丁尼生和司各特名字,这是因为看一看这两列名字,我认为我们可以从其中一列名字较高的荣耀和尊严和从另一列较次的荣耀和尊严中,得出一些有用的结论——可以帮助我们更好理解司各特和丁尼生的结论。
比如,按照目前的排列由上往下看,我们立刻就会发现在近代,我们对大自然的强烈的爱不是具有一流才智的人的特点,而是具有超常的想象力、容易同情和不明确的宗教原则而且通常受到强烈、不受约束的**影响的人的特点,而在同一个人身上,这种热爱在不同的时期也各不相同,对大多数人说,年轻时最强烈,和情感力量、和思想的软弱而不确定的力量有关,并且在整个人生中,也许在思想被爱、悲伤或其它**稍稍隔离时,发展最为迅速。
另一方面,尽管以自然物体为乐不能被诠释为最高精神的力量的标志,我们却发现它们明确指示超越标准水平的力量,指示具有对人类来说极其珍贵的敏感性,因此那些发现自身完全不具备这些力量和敏感性的人必须把这种缺乏看作是令人羞耻的事情,而不是值得自豪的东西。
无法认识到美的冷漠和鄙视美的严厉的力量是两码事;不能从外部大自然获得情感的心灵的冷漠不能和在行动中压制感情的目标智慧混为一谈。
对大多数人而言,将他们保护起来不受自然景色影响的既不是推理的敏锐,也不是人性的宽厚,而是卑下的焦虑、虚荣的不满和低劣的快乐,倘若有一个人因为深刻的抽象或高尚的目的而看不见上帝之作的话,就会有一万个人的眼睛被自私自利蒙蔽,智慧被邪恶的忧愁压制。
请注意,一般人可以分为三等:最低等的人卑鄙、自私,既看不见,也感受不到,第二等的人高尚,富有同情心,但是只看、只感受而不得出任何结论或采取任何行动;第三等也是最高等的人在果断中失去视力,在工作中失去情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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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甚至在司各特和华兹华斯本人身上,对大自然的热爱也多多少少和他们的弱点有关。
司各特在其少年之作中最能反映这种热爱,其最完美的精神力量只有在和描述无关的对话中展现出来。
华兹华斯的与众不同的作品就是与浮华和矫饰的一场战争,就是对朴素情感和前辈的心灵的庄严以及对政治历程和人类道路的分析过程中反映出的高度真理的一次展现;没有这些,他对大自然的热爱相比较而言将会毫无价值。
“假若如此的话,是不是就不该比其它梦幻般、不切实际地消磨时间更应该鼓励去看风景?”
少安毋躁。
到目前为止,我们仅仅谈论对自然美的热爱将人与人区分开来,并没有说对拥有这种热爱的人有好或坏的影响。
总的来说,这种热爱可以强者和弱者区分开来,不过在弱者身上,却可能具有某种显著的用途。
它可以把拜伦和圣伯纳德区别开来,把雪莱和艾萨克·牛顿区别开来,也许是拜伦和雪莱所共有的最美好的东西——他们的身上的某种独特因素,这就好似灯心草因为其弯曲而不同于橡树,而弯曲也许是灯心草的独特要素,在出现位置和方式上是一个极好的礼物。
因此,尽管圣伯纳德在日内瓦湖畔走了一整天后,到了黄昏时问“这是何处”
,尽管拜伦学会了“为大地而热爱大地”
[111],但是我们并不能就此得出憎恨人类的拜伦因为热爱大地而更糟,热爱人类的圣伯纳德因为对大地视而不见而更好、更聪明。
假如我们进一步研究这种本能的特性,尤其是作为的少年的特点,这一点会变得更加明白。
我们从上文中看到,华兹华斯把这种感情描述成为一种不依赖于思想的东西,因此在引文中谈到情感时,颇有微词。
不过在别的地方,他在谈到情感时,并没有贬低情感,而似乎认为这种思想的缺失和某种高尚有关,就像第二卷第三页所引用的那一段中所描写的那样:
“在活生生的上帝拜访的重要时刻,
不存在思想。”
他提到了自己所感受的强烈的欢乐,他认为其他人在没有思想的少年时,也会从大自然中体会到这种欢乐,把它当作自己的不朽,当作暗示自己刚刚出自上帝之手的那份愉悦。
华兹华斯认为这种感情在某种程度上为所有人所共有,在少年人身上最为生动,假如这种看法正确,那么我们就可以怀疑它是否能够解释,就像我已经尽力去做的那样。
假如这种情感完全依赖于众多的思想,围绕一个漂亮的主题,那么少年人对它的感受就似乎不如成年人那么强烈,这是因为成年人懂得更多,拥有更多的思想来编织花冠。
我们更不能假设快乐是那种忧郁、倦怠型的快乐,后者被司各特定义为“恬退”
和“满足”
,男孩子们都不以这两种特点而特出,而是以迫切的努力和快乐的不满而出众。
假如华兹华斯在这件事上正确无误,那么这种情感中肯定还有其它一些要素尚未被发现。
在这种和人生中很少进行自省、表达不完美的阶段有关的微妙问题中,想要准确追踪其他人的思想过程变得极其困难,另外牢记我们自己的思想过程也并非总是很容易。
我从观察中,无法对这种从大自然中获得的欢乐对年轻人心灵的影响程度形成明确的观点;我在叙述头脑中曾经想到的东西时,并不想对其他儿童的情感特性做出任何明确的结论;不过很明显,尽管个人经历这个基础不够宽广,但是却是这种调查唯一安全的基础,所以我不会为谈到这一主题时,谈到了我自己而抱歉,因为尽管世上充斥着自私,但是人类最不愿意去做的事往往就是——尽管世上有很多事可做,一个人做得最好的往往是——如实说出自己的思想过程,而且另外还有一个原因这样做,那就是不管我具备或者不具备其它什么才干,我所拥有的这种乐见风景的天赋无疑要比别人强得多,是我一生中的主导情感,是我选择这一行当的理由。
作为人生一件大事,我记得的第一件事就是奶妈带我去德温特河上的修士崖,透过长满青苔的崖底的石缝望着黑色的湖面所获得的那种狂喜从此以后多少都和一切纠缠的树根。
我还记得另外两件事,在某种程度上作为人生的开始——在一个冬天的早晨,当岩石上挂着冰棱时,翻越夏普费尔斯山(得到批准下了马车跑上山)以及穿过金罗斯附近的格伦法格山;这些都是一个比寻常孩子旅行得更多的孩子早年生活中的顶点。
在这样的旅行中,只要他们把我带到山中,从我有记忆开始,我一踏上山坡,看到山中景色,就感到无比快乐,并且这种情况一直到我十八或二十岁时。
这种快乐感比我后来从任何事物中获得的都要强烈,其强烈程度仅仅情人来到一个高贵善良的女士身边时的那种狂喜可以比拟,和那种爱慕之情一样难以解释或说明。
有关这一点,对我们目前讨论的主体重要的我只能够记得这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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