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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本科教学评估为例可以清楚地看到这种等级管理的方式。
本科教学评估涉及的部门和单位有教育评估委员会,赴被评学校进行现场考察的评估小组,还有高校自身。
在这三者之间,它们的地位是不完全平等的。
在这里,评估委员会是领导组织;评估小组是受评估委员会委派,受评估委员会领导的具体执行者;而学校则是被评估者,处于被管理的地位。
正因如此,学校往往恭恭敬敬地迎接评估,有的甚至是把评估工作做到了“评估之外”
。
评估小组是代表教育部来的,背后有教育部无形的权力威慑,因此评估小组成员都被奉为座上宾。
评估本身已经远远超出了评估工作的范围。
另外,许茂祖教授也批评了“迎评”
的提法,指出“所谓‘迎评’,实际上就把整个自评变成了迎接专家组考察,甚至是变成了应付乃至对付专家组考察,而不是认真贯彻教育部提出的20字评估原则,不是认真总结办学指导思想和教学工作的思路,不是认真找准学校的定位,不是扎扎实实地搞好教学基本建设、教学管理和教学改革”
[31]。
我想,并不是大家不知道这其中的道理,而是造成这种现象有其具体缘由。
为什么会出现这种道理大家都明白,却又都不按规定做的怪现象呢?这需要挖掘更为深层次的原因。
但是,可以肯定的是这种现象的存在表明学校和政府并没有形成合力,并没有按照评估设计的美好初衷去努力。
(二)内部评估中等级管理方式的体现
在学校的内部评估中,这种等级管理方式也处处可见。
以学生评教为例,学校是评估的管理层,在评估中学校、学生和教师并不是处于完全平等的地位,学生和教师是被管理的对象,或者是执行评估的人员,而不是管理者。
评估机构,如教务处、评估办等都被认定为管理机构,执行对学生和教师的管理功能,通过这种外在的管理迫使教师对其教学工作认真负责,然后通过这种方式使教师提高教学质量,达到为学生服务的目的,保障学生利益。
这里涉及教师和学生能不能积极配合参评的问题。
管理者高高在上,他们不考虑如何激发教师和学生积极地参与到这项活动中来,为了共同的目的来提高它,而是把他们作为被管理的对象。
这就很难避免使用粗暴的管理办法。
管理者不是帮助教师来提高教学质量,而是强迫教师来提高。
这一方面容易造成教师的反感;另一方面也可能把教师推向反面,使其想尽一切办法来维护自身的利益,甚至会和学生形成攻守同盟来应付评估。
同样,管理者不是通过激发学生参与评估来保障自身利益,而是通过强制手段来逼迫学生参与评估。
比如,不参与评估就不让选课,首先不说它是否违反教育法,这样强制被评估者填写数据,能获得准确的数据吗?如果不能,利用这些数据得出的评估结论的准确性就大打折扣。
但是某些学校的一线工作人员并没有意识到这种做法潜在的风险,认为这种做法可以保证评估的参与人数,可是拿着一堆胡乱填写的数据对改进教学又有什么作用呢?如果这样的话,那么就完全忘记了评估的目的和作用,只是为了评估而评估。
[32]学校内部评估看似简单,实则要想达到良好的效果,必须得到教师和学生的配合,否则评估就难以发挥效用。
如果仅仅把评估看作管理教师和学生的一种手段,那么评估就和评估目的本身背道而驰。
传统公共行政把政治和行政人为二分,政治人物做决策,行政人员管执行。
执行者在决策中不起作用,所以对依照决策所做事情的结果也不负责任。
在我国的高等教育评估中,这种现象也同样存在。
因此,在管理重点上体现出对执行过程的重视,而对执行结果的忽视。
这里的执行结果并不是单单的指优秀、良好和合格与不合格的评估等级,而是包括评估所造成的影响,以及评估后提出的改进意见等结果性的内容。
(一)对执行过程的重视
细细研究我国的高等教育评估,会发现在高等教育评估过程中,历来都比较强调执行过程,相对而言对执行结果却并不看重。
对执行过程的重视体现在以下方面。
第一,有一套系统的执行程序。
传统公共行政受科学管理思想的影响,认为每一件事情都有一套科学的程序。
按照事先设定好的程序行事,就是最科学的,也是最节省成本的,创造更多价值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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