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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之,对消费者而言,所谓“销售力”
即指让他们感到“买对了”
的能力。
因此作为卖方,必须以“顾客代理人”
的姿态不断为消费者提供他们所需求的产品或服务。
如此想来,也不难理解7&i控股集团能以高达9万亿日元的营业额占据流通行业龙头位置的缘由。
其实,自从我30岁转行进入经营大型综合超市的伊藤洋华堂以来,几乎从未有过在门店销售的经验,也没有站在收银机前收过款。
恐怕在整个集团内,这样的人除我以外再找不出第二个。
我曾经在门店内接待过顾客,却没派上半点用场,还被同事点评说:“你站在那儿好像随时要找顾客吵架似的。”
如果您读了第一章的开头,相信就能明白其中的缘由了。
然而,这样缺乏第一线零售经验的我却一手创立了7-Eleven便利店,现在也执掌流通集团的经营大权。
之所以能做到这一点,是因为我一直将心比心地对待顾客,坚持一切从“顾客立场”
考虑问题的原则。
例如,在每个工作日的中午,我总是无一例外地和其他董事试吃7-Eleven的新款便当及配菜;而周末上午从健身房回家的途中,我还会顺道去附近的7-Eleven便利店为家人和自己购买午餐。
一旦发现产品的品质与口味有所下降,即使该产品当前的销量还不错,我也会立即勒令所有门店停止销售。
然后在我下达指示后的20分钟内,北至北海道、南至九州的超过15000家门店,全将从货架上撤去问题产品,所造成的损失都由7-Eleven总部承担。
即刻停止销售可能造成高达几千万日元的庞大损失。
商家通常的做法是暂且不变动已经陈列于门店的产品,继续维持可售状态,等第二天到公司进一步研究后再做判断。
然而,这显然是一种以“卖方为优先”
的思维方式。
如果在发现问题的那一刻,恰巧有顾客购买了该产品,产生“要是没买就好了”
的后悔体验,那么无论其他产品的品质再怎么卓越,顾客也会认定“7-Eleven便利店的便当不过如此”
。
一款产品的负面因素与公司整体的形象息息相关——这是我摒弃卖方立场、站在顾客角度思考时所注意到的一个关键点。
为了让顾客感到“买对了”
“吃对了”
“来对了”
,我们坚持“站在顾客的立场上”
,全方位提高产品品质,决不轻易地做出妥协。
这一原则强化了7-Eleven的“销售力”
,成功地令所有门店的单日平均营业额保持在67万日元左右,比其他大型连锁品牌高出了12万至20万日元。
读者朋友们每天都会成为某种形式上的顾客,经历“买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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