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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过活物看人生(第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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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就拄着根拐杖,跟在后面缓步攀登。

每当我驻足朝着海峡彼岸的爱尔兰方面眺望时,它就也停了下来,用嘴巴在花丛里寻找什么。

晚间,当我同主人一家子坐在烧着木柴的炉子周围谈天时,笛琪就卧在我脚旁似在昏睡,却又不时地支棱起耳朵。

我那怪病终于养好了。

很难说在多大程度上要归功于那善体人意的牧羊犬。

一九四六至一九四八年我在复旦教书,住在徐汇村的一幢日本式小平房里。

我原以为自己流浪半生后,终于建立起了一个安乐窝。

最初,也的确是那样,老友辛笛还为我送来一只起名叫阿福的杂种狗。

每逢我骑车去校本部讲课,阿福必跟在后面。

临过马路时,我总得下车硬把它赶回去。

那时美军的吉普横冲直撞。

开学那天,一名一年级新生就被轧死在校门前。

但阿福总是嗷嗷叫个不停,不甘心回去。

然而一年多后,那个家被人毁了。

搬出校园之前,我只好替阿福另找了个家。

阿福大概没料到,一九五七年当我接受批判时,它也有幸曾不止一次地作为资产阶级生活方式的罪证被人提起。

在一九三三年秋天我写的第一篇小说《蚕》中,活物占据了中心位置。

我确曾养过蚕,并且也曾让几条蚕在我和当时的女友高君纯的合照上吐过丝。

那时一开春,我就向人讨蚕种——那恰似粘在一张白纸上的黑芝麻。

经太阳一晒,那黑芝麻就会逐渐变成幼虫,奇妙地蠕动起来。

单是这一奇迹就深深引起我对生命奥秘的兴趣。

孵出幼蚕之后,马上饲养问题就来了。

随着蚕身变大,食量增加,这个问题就愈益严重。

我一下学就得扛上根竹竿去打桑叶——往往只好去偷!

因为桑树大多长在人家院墙里头。

站在墙外去勾那搭在墙头上的桑叶,怎么不算偷!

偷就难免会挨顿臭骂,有时还会追出来打。

我呢,只好扛着竹竿撒腿就跑。

万一被人揪住,还得连声告饶:“求求您啦,我的蚕都快饿瘪啦!”

我喜欢蹲下来仔细观察蚕的动作。

脑际忽然闪过一个念头:倘若有个上帝的话,他同人类的关系,大概就像我同蚕的一样——眼睁睁地看着它们挨饿,可就是束手无策。

从蚕的大与小、肥与瘦、生气勃勃与死样活气之分,我联想到人间的贫富不均以及弱肉强食。

星期天做礼拜,洋牧师在台上宣讲上帝的博爱。

可是礼拜完毕,排队穿过洋牧师们住的大院回校时,闻到他们厨房里飘出的奶制品和烤肉的香味,我就暗自问起:为什么等着我的却是窝头咸菜?倘若真有个万能的神,他为什么容许这种不平等?

至于《蚕》,起初我只是想写个恋爱故事,高君纯是福州人,但当时她还没到过自己的家乡。

在小说里,我把她搬到我熟悉的闽江之畔。

一九三二至一九三三年,我在福州英华中学教过书,校址就在闽江南岸的苍前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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