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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此李渊攻入长安后便自任尚书令,登基后又让儿子李世民担任此职,总之不落于外人之手。
不过,武德前期李世民常年在外征战,武德后期又因兄弟争位李渊有意削其权柄,其尚书令职权几被架空,左右当时朝政的为仆射裴寂。
也就是说,最迟武德年间,已经实现了以左右仆射代行尚书令职权。
然而,尚书省的权限依然很重,武德年间的裴寂被人目为“周公”
,其权势之盛可略见一斑。
“三省分权,相互制衡”
的真正实现还是太宗时代的事。
高祖开国,太宗建制。
唐太宗李世民登基之后大刀阔斧地采取了一系列改革措施,奠定了大唐盛世的雏形,其中最为人称道的就是以门下省为中心的政事堂制度的确立。
针对尚书省权势过重的情况,太宗虚置尚书令,大力抬高中书省的决策权以及门下省的封驳权,使尚书省决策与行政权逐步分开,演化成单一的执行机关,三省并重的局面终于得以实现。
针对中书门下屡起纠纷的弊端,太宗创设政事堂制度,集三省宰相于门下省政事堂集体议政,轮流秉笔记录,六部及御史台高级官员均可参加,集思广益,群策群力,问题可以得到慎重而迅速的解决,工作效率大为提高。
政事堂设于门下省,突出了门下省的审议封驳权限,诏旨无论出自中书还是皇帝本人,都可视情况驳回甚至涂归(即直接在圣旨上批注退回)。
魏徵即以门下省给事中的身份驳回过太宗的亲笔诏旨多起,成为千古流传的佳话。
政事堂设置之后,成为唐代中央最高权力机构,按照唐制,凡属皇帝命令,必须政事堂会议正式议决通过,方可颁行生效。
而未经政事堂签署通过,直接由皇帝直接发出的命令,被认为是违制的,不能为国家各级机关所承认。
皇帝不得用朱批,只能用墨笔,封袋也改用斜封,称之为“斜封墨敕”
,在当时已经被认为是不得了的事了。
学者余英时即认为,自秦始皇统一中国以来,以初唐时的政事堂制度最为接近儒家“圣君贤相”
互相制衡的政治理想,因君权在中国历史上从来没有明确的限制,而唐初三省制初行时却居然对君权的范围有所划定。
唐人李华所作《中书政事堂记》说:“政事堂者,君不可以枉道于人,反道于地,覆道于社稷,无道于黎元(指黎民)。
此堂得以议之。”
余英时引用了这一段文字后,由衷地感叹道:“此记明白规定君主有四不可,真是中国制度史上一项极可珍贵的文献。
更重要的是最后一项,即君不可以对人民无道。
此记绝非李华个人的意见,而是代表了唐初(特别是贞观)以来的政治传统。
照这个传统。
宰相(政事堂)至少有制度化的‘议’君的权力。
然,与古代宗法制度下的贵卿比,政事堂的权力并不算太大。
因为齐宣王问孟子‘贵戚之卿’,孟子说:‘君有大过则谏,反复之而不听,则易位。
’而政事堂却并不能‘易君’。
但就秦统一后的情势言,‘议’君之权见诸明文,已极为难得。
因此,从这个文献看,唐初三省制度下的集体相权不但非宋以下可比,而且也超过了汉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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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事堂虽然有这样大的权力,却是众宰相的群言堂,权力并不集中于个人之手,皇帝可放心地依赖他们治理国家,而不必担心某位权相会威胁帝位。
唐代多名相却少有威势足可易主的权相,即是为此了。
现在裴炎任中书令,即把政事堂从门下省迁往中书省,标志着门下审议权限的衰落和中书地位的加强,而他自任秉笔宰相,即每次开会议由他主持记录,俨然为首席宰相,除宰相外其他台省官员如要出席,必须经过首席宰相的批准,政事堂慢慢由群言堂变为一言堂。
尚书省在太宗之后已逐渐简化为单一的执行机关,如今门下省的职权又受削弱,三省并重的局面渐渐失去平衡,中书省的地位日渐重要。
从此之后,无论是尚书仆射还是门下侍中,如不带同中书门下的名号都不得进入政事堂议政听政,唯独中书令被视为真宰相,不必接受这项封号,由此可见中书省的独尊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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