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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庭审理劳动争议案件应当先行调解。
仲裁庭开庭裁决,一般按《仲裁委员会办案规则》(劳动部发[1993]276号)第27条的规定的程序进行,仲裁庭作出裁决后,应制作仲裁裁决书。
当庭裁决的,应当在7日内发送裁决书。
定期另庭裁决的,当庭发给裁决书。
根据《劳动法》第83条的规定,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具体程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什么是工资支付
工资支付,就是工资的具体发放办法。
包括如何计发在规定工作时间内职工完成一定的工作量后应获得的报酬,或者在特殊情况下的工资如何支付等问题。
工资支付主要包括:工资支付项目、工资支付水平、工资支付形式、工资支付对象、工资支付时间以及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等。
1.工资支付的项目
一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但劳动者的下列劳动收入不属于工资范围:
(1)单位支付给劳动者个人的社会保险福利费用,如生活困难补助费、丧葬抚恤救济费等。
(2)劳动保护方面的费用,如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工作服、清凉饮料费用等。
(3)按规定未列入工资总额的各种劳动报酬及其他劳动收入,如稿费、讲课费、翻译费等。
2.工资支付的时间和要求
我国工资支付的法律规章明确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
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工资应当按月支付,是指按照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工资。
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对于实行小时工资制和周工资制的人员,工资也可以按日或周发放。
对完成一次性临时劳动或某项具体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按有关协议或合同规定在其完成劳动任务后即支付工资。
3.用人单位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
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
(1)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
(2)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
(3)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
(4)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
企业应当怎样支付劳动者工资
根据《劳动法》和《工资支付暂行规定》,企业应当按照下列要求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
1.企业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2.企业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
3.企业应将工资支付给劳动者本人。
劳动者本人因故不能领取工资时,可由其亲属或委托他人代领。
企业也可以委托银行代发工资。
企业支付劳动者工资时,必须书面记录所支付工资的数额、时间、领取者的姓名及签字,并保存2年以上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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