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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宗法制规定,一旦变为庶人,则体现礼制精神的宗法关系也就被取消了。
《礼记·丧服小记》云:“庶人不祭祖者,明其宗也。
庶人不祭殇与无后者,殇与无后者,从祖祔食。
庶子不祭祢者,明其宗也。”
依此可知,庶人被取消了祭祀的所有权力,大概庶子中除个别任一定职位并受封者外,实已等同于庶人了,而周礼规定:“礼不下庶人”
,所以庶人祭祀的权力被取消得一干二净。
周礼中宗法关系与政治关系是结合在一起的,也就是说,宗统与君统是合二为一的。
《诗·大雅·板》云:“大邦维屏,大宗维翰。”
“大邦”
指的是诸侯,“大宗”
,郑注云:“王之同姓之適(嫡)子也”
,前者说的是政治关系,后者说的是宗法关系。
可见天子是以宗法关系来统率同姓诸侯的,并把这些同姓诸侯国作为周天子王畿的屏障来看待,反映了宗统与君统的高度统一。
汉儒曾把君统与宗统分开,谓“诸侯不敢祖天子,大夫不敢祖诸侯”
(《礼记·郊特牲》),是不对的。
《左传·文公二年》谓:“宋祖帝乙,郑祖厉王”
,《襄公十二年》又谓:“是故鲁为诸姬,临于周庙;为邢、凡、蒋、茅、胙、祭,临于周公之庙”
,正是诸侯以天子为祖的例子。
在西周人眼中,周天子是天下共主,也就是同姓诸侯与王朝卿士的大宗;而诸侯在其封国之中,也是同姓各宗族枝叶的大宗主干。
周人之所以称镐京为宗周,大概是认为姬姓诸侯的大宗是在这里命名的。
陕西出土的盠驹尊铭文中谓:“万年保我万宗”
;而盠作的另一盠方彝铭文中则谓:“万年保我万邦”
。
“万宗”
是对宗统而言,“万邦”
是对君统而言,亦可见宗法关系与君臣关系的统一。
二、爵禄制度与礼制等级
《孟子》与《礼记》中都谈过周代的五等爵位制,二者所说也大同小异:
天子一位,公一位,侯一位,伯一位,子男同一位,凡五等也。
君一位,卿一位,大夫一位,上士一位,中士一位,下士一位,凡六等。
(《孟子·万章下》)
王者之制禄爵,公、侯、伯、子、男,凡五等。
诸侯之上大夫卿、下大夫、上士、中士、下士,凡五等。
(《礼记·王制》)
上面两书所言虽有差异,但基本是相同的。
关于周代五等爵之说,近代学者曾加以怀疑。
但最近有学者依据金文及文献资料,认为周代爵制是确实存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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