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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上则亲属关系越来越远,向下亲属关系也是越来越远。
周人的这种亲属关系丧服制度显然与商代不同。
因为依《礼记·王制》等记载,体现宗法关系的周人丧葬制度规定“天子七庙”
,而卜辞中所见殷人直系先王的宗庙可以世代保留,未见有毁庙之制。
如武丁宾组卜辞有唐宗(大乙宗)、大丁、祖丁宗。
说明武丁时代先王诸宗同时存在,直系先王的宗庙并未用毁庙迁主之制。
依此看来,商代的宗法制度并未完全建立起来,仅仅出现了宗法关系的一些萌芽。
在西周时期已建立了十分健全的宗法制度。
在这种宗法制度下,周天子自为大宗,世世相传,每代天子都是嫡长子继承父位而为第二代天子,奉戴始祖,这就是“大宗”
。
其同母弟和部分庶母弟分封为诸侯,这些诸侯对周天子则为“小宗”
。
每一代诸侯也是由嫡长子继承父位为第二代诸侯,奉始受封的始祖为“大宗”
。
而诸侯在他所受封的封疆之内册封其子弟、姻亲为卿大夫,这对诸侯来说是“小宗”
。
每代的卿大夫也是由嫡长子继父位为第二代卿大夫,奉始祖为“大宗”
,他的诸弟受田为“士”
,为“小宗”
。
士的嫡长子为士,其余诸子则为庶人。
除周天子这一大宗之外,其余的大小宗均是相对而言。
诸侯对天子是小宗,但在本国则为大宗;卿大夫对诸侯为小宗,但在他的族内却为大宗。
大宗必为始祖的嫡长子孙,而小宗则或宗其高祖,或宗其曾祖、或宗其祖、或宗其父。
《礼记·大传》谓:“有百世不迁之宗,有五世则迁之宗。”
继承始祖的嫡长子孙代代相承,永远供奉始祖,所以大宗“百世不迁”
,永远是大宗;而一个大宗之内的小宗不断繁衍,越来越多,到了第五代就必须分出一些子孙,另立门户。
故《礼记·丧服小记》说:“别子为祖,继别为宗,继祢者为小宗,有五世而迁之宗,其继高祖者也。
是故祖迁于上,宗易于下,尊祖故敬宗,敬宗所以尊祖祢也。”
别子是对嫡长子而言,也就是嫡长子之弟。
“别子”
的宗子世世代代继承下去,所以说“继别为宗”
,这新立的宗对后世子孙来说是大宗。
别子的地位是不变的,别子之子,除嫡长子之外,而且亦未受封的话,只能是小宗,这小宗是五世而迁。
也就是说,过了五世,同族人分离,不服丧服,不再认为是同族关系。
所以说,“宗其继高祖者,五世则迁也”
,“有五世而迁之宗,其继高祖者也”
。
每个人有自己的父、祖、曾祖、高祖,因此“祖迁于上,宗易于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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