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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族人士也“根据三民主义要求中国回族之自由平等”
。
[10]并列举孙中山《建国大纲》第四条“……对于国内弱小民族,政府当扶植之,使之能自决自治……”
国民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宣言“民国党敢郑重宣言,承认中国以内各民族之自决权”
;国民政府行政院命令“国民政府基于此次政纲,对国内各民族各宗教,素来扶植保护,不遗余力,回教人民,为中华民国重要之成分”
等内容以为参政之依据。
[11]
伊斯兰教人士参与政治活动的各种思想倾向如下:中国回民有五千万,应有成比例的政治权利,政府制定法律时,应考虑回民的实际情况,不能忽略;回胞应学习行使民权,参加选举和一切政治集会,“纠正过去争教不争政的旧观念”
;分清政治思想与宗教信仰,不要把二者混为一谈,“也不要把宗教作为政争的工具”
,“不要因政治而毁坏宗教”
。
[12]
对于民主政治的运作,他们也有自己的见解,认为首先应培养其实行时必备的各种条件。
“条件为何?即树立国民经济基础,提高国民法治精神,培养国民基本道德及普及国民各级教育是也”
。
[13]
基督教人士碍于该教的外来特性,没有明言要参与各种政治活动,但实际上,基督教与民国政治的关系,远比佛教、伊斯兰教紧密。
基督教对政界的影响要大于佛教、伊斯兰教。
孙中山、蒋介石、冯玉祥、宋子文等人都信耶稣基督,对基督教的活动也较为支持,教会事业得以接二连三地创办,这是基督教注重在上层社会各领域扩大影响、发展自己的结果,更何况它背后还有欧美的支持。
基督教、伊斯兰教、佛教等教人士还积极参加抗日战争,这是他们焕发爱国心,顺应抗日时势而达变自身的结果。
“九一八”
事变后,抗日渐成时代潮流,积极入世的宗教人士主张“国联”
应对日本“加以有力之裁制,以绝人类之乱源”
[14];强调宗教徒也是国民的一部分,也应肩负起守土抗战的责任;抨击不辨是非,助纣为虐的日本宗教徒“只知有日本的国家,而不知有世界的全人类”
,“已成为日本军阀的鹰犬”
。
[15]
七七事变后,基督教、伊斯兰教、佛教等宗教界人士在行动上都曾组织救护队、掩埋队分赴战地服务,组团到海外揭露日人欺骗宣传,布施募款劳军,甚至从军、参加地下工作或游击队,冒着生命危险掩护抗敌将士,对国家民族,有相当贡献,并“使敌人阴谋诡计不攻自破,使敌人挑拨离间的梦想,完全成为泡影”
。
在抗日理论方面,伊斯兰教界人士指出,抗战胜利,需要三个条件,“(一)坚韧奋斗把敌人赶走;(二)以消耗战促成敌人的崩溃;(三)静候更有利的国际形势的到达,以世界的力量解决暴敌。”
而要实现这三个条件,就得坚持两个原则,即自力更生和坚韧耐心,打消速胜的心理,做长期的努力。
论到抗日思想上的入世达变,则以佛教界为典范。
在一般人看来,佛教讲究出世修行、戒杀生,而抗日救国则是入世行为,是鼓励杀死杀伤敌人的,两者有矛盾之处,人们为此呼吁佛教徒在国家危亡之时应“放下法器,举起屠刀”
。
佛界爱国人士顺应时代大潮,对传统佛教理论进行了修正,指出“佛教本身,固无人我是非之分,但在世间之中安立佛教,自不能无情理也”
。
[16]世间的佛徒,也属人类,而人类既有国家民族,当然要求能自由独立。
所以佛教徒为保全国家民族的自由独立,抵抗强掠,解除外力压迫,完全属于合理正当的行为,这也符合做人的道理。
《护国般若经》教谕佛教徒,当所属的国家有内乱和外患,国家需要保护时,佛教徒必须起而护国,护国之法,当“内聚众力,外集多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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