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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开元之年。
故此,福特纪元632年就相当于公元纪年的2540年。
小说中的“文明社会”
以福特作为信仰对象,建立的是一个讲求绝对权威,要求民众保持原始思维的愚民社会。
而在印第安村落的“野蛮世界”
里,则以宗教仪式做对应,这些宗教仪式同样是极其原始的。
可见这两个空间并没有本质区别。
理解小说的时空背景之后,我们才能更深刻地去理解小说的众多要素。
其一是人物。
在这部小说中出现的主要人物以男性为主。
四位男主人公的命运不同,但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点,都是天才。
其中,穆斯塔法·蒙德是顺应潮流的天才;伯纳德·马克思虽然做了反抗,但天性软弱,是放弃抵抗的天才。
“野人”
约翰跨越三大空间,亥姆霍兹跨越两大空间,他们都有独立思考的能力和决心,是彻底的天才。
作者信任的不是大众,而是个体中的天才。
天才的特点是反叛性,穆斯塔法·蒙德和伯纳德·马克思反抗的是他们真实的自我,这种反抗也就变成了对自己的否定;而亥姆霍兹写作歌谣,针对的是学生;约翰在医院外对着“卡其色的乌合之众”
演讲,质问他们:“但是你们喜欢做奴隶吗?”
并且将索玛药片倾倒一空,从而引**乱。
后面两位天才的反叛,是反叛体制,但是失败了。
文末,亥姆霍兹被放逐,是天才被放逐;“野人”
约翰之死,是天才之死。
由这四名主要人物的命运,可知整部小说全然是悲伤的。
其二是小说对“新世界”
里社会机制的描述,这反映的正是作者未来学的思想体系。
正是这套思想体系,证明了赫胥黎天才般的直觉。
在万邦国里,社会机制的核心是什么?其实上文所引止庵的一段话中早已道破,就是“幸福”
二字。
穆斯塔法·蒙德自言:“我们信仰的是幸福与稳定。”
而列宁娜作为一个标准的合格国民,重复了“如今人人皆快乐”
的说教。
为了达致所谓的“幸福”
,万邦国以技术为基础,对国民进行严密的思想、行为监控,而可悲可怕的是,大部分国民并没有受压迫感。
这种国家确乎称得上是“幸福”
的国家了。
作为“幸福”
的表征,有很多方面:直升机交通、电磁高尔夫球、真空震动按摩机、性激素口香糖、老年状态消失(但仍有死亡)、芳香乐器、感官电影——这种电影没有复杂的情节,只有快感的刺激:
“会有一场**表演,就在熊皮毯子上大战,据说美妙至极,你甚至可以看到每一根熊毛都栩栩如生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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