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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印第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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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元1732年,为了让某些土著部落承认英王陛下为其君主,将自己的名字赠给了马萨诸塞州北部一个著名村庄和学院的杰弗里·阿默斯特将军向他部下发令:“用天花病人睡过的毯子使印第安人染病,或用其他一切能够灭绝这个讨厌种族的手段都名正言顺。
如果你利用狗也能将其赶尽杀绝,我会更高兴。”
如果十八世纪上半叶一个杰出和友好的英国将军还能公开表露这种情绪,那么三百年前突然发现其受制于天主教陛下西班牙国王的士兵和传教士的可怜野蛮人,又会怎么样呢?
西班牙人从小就学会憎恨和蔑视卑微的摩尔人(曾统治他的祖国达五个世纪之久),在他们眼里,那些刚刚被征服的紫铜色居民就如同牲畜,与人毫无共同之处。
这样的看法对印第安人很有利。
这使他们不受宗教法庭清规戒律的约束,这种清规戒律是专门针对“理智动物”
的。
因此在墨西哥城或库斯科,每当依照宗教法规又有一批离经叛道的英国人或堕落的犹太人被押赴火葬柴堆,土著人获准到克马德罗并可兴高采烈地参加庆祝活动时,他们并没有因发表异端言论而受到骚扰的危险。
但是,除了这些难得的场合外,印第安人的命运是不幸的,他们的那些隐藏在可怜的尚未开化的脑袋中的某个角落的信念使他们的命运雪上加霜:他们深信自己是这块土地真正的合法主人,使他们和邻居们沦为奴隶的是外来入侵者,入侵者之所以能够得逞是因为拥有大量枪支和海鲢。
印第安人的起源问题尚未得到解决。
这些红皮肤的人是不是通过雪封冰冻的白令海峡或一块后来消失的陆地抵达美洲大陆的亚洲人,或者他们是不是通过冰岛和格陵兰岛从欧洲漂游到拉布拉多的一支原始民族的后裔,依据现有的资料,谁都无法下定论。
但几乎可以肯定的是:直到真正的人类在亚洲、非洲和欧洲出现数千年后,美洲大陆才有人类定居,而且印第安人的祖先在登上美洲大陆后,跟世界其他地方隔绝可能达一万五千年或二万年之久。
在智力上,美洲土著人绝不亚于生活在地球其他地方的种族。
但是由于与世隔绝,因此他们在很多方面比那些用火绳枪和卡宾枪征服他们的欧洲人落后了数千年。
印第安人如此轻易沦为外来征服者的牺牲品,是另有原因的。
他们人口稀少。
或许整个大陆(包括南北美洲和人烟稠密的中美洲)他们不会超过一千万人,仅相当于现在纽约和芝加哥的人口。
人口稀少的原因在于他们有迁徙的习惯,而且他们大多不熟谙农业。
当然,我是在笼统地谈这个问题,可能有失偏颇。
有各种各样的印第安人,从高度文明的玛雅人和秘鲁人到南方巴塔哥尼亚的食人部落。
但总的来说,他们都与那些组织严密、武器精良的欧洲入侵者相抗衡,因此他们的领土最短的时间里被侵犯和占领了。
对这些印第安人而言极为不幸的是,哥伦布发现新大陆恰好处于这样一个时刻:西班牙人在经过六百年不间断的战争后,刚刚把穆罕默德的最后一位继承人哈里发(伊斯兰王国政教合一的领袖)赶出他们的国家。
西班牙仍然充满着这种奇特的抗争精神,时刻准备着在高尚的宗教信仰的名义下施行令人惊骇的罪行。
如果没有这样的信念,他们是决计无法摧毁面积足有法国、西班牙和英国加起来那么大的印第安帝国的。
西班牙征服者当然是一些别具一格的人物。
他们越过高山穿过沼泽,他们高贵而嗜杀,那些英雄事迹被人们描述得绘声绘色。
然而与此同时,我们常常会忽略一个问题,即这种虔诚是与对黄金的极度渴望奇异地交织在一起的。
的确,娱悦上帝及教化那些未开化的人的愿望可能促使一些朴实的传教士不畏艰险漂洋过海。
但是大批的新移民只想着发财致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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