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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王夫之史论的历史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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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儒学案》和《宋元学案》是关于学术史的总结性成果,与之相媲美的,是王夫之所著《读通鉴论》、《宋论》,它们是关于历史评论的总结性成果。
王夫之(1619—1692),字而农,号姜斋,湖南衡阳人。
他晚年曾隐居于衡阳的石船山下,故又自号船山老农、船山遗老,后世学者称他为船山先生。
《读通鉴论》是他借着阅读《资治通鉴》而撰写的一部历史评论,全书30卷,包括秦史评论1卷,两汉史评论8卷,三国史评论1卷,两晋史评论4卷,南北朝史评论4卷,隋史评论1卷,唐史评论8卷,五代史评论3卷。
从思想上看,它是涉及上自三代、下至明朝的许多重大历史问题。
发展进化的历史观、精于辨析的兴亡论、重视以史学经世致用的史学思想,是它的历史价值的几个主要方面。
发展进化的历史观。
王夫之的历史观,贵在对历史进程有一个通观全局的认识,其核心是“理”
与“势”
的统一。
秦废封建而立郡县,始终是封建社会中争论不休的问题,这是因为人们习惯于把兴衰治乱同它联系起来的缘故。
综论中国历史的进程,势必离不开这个问题。
因此,《读通鉴论》开篇就提出:“两端争胜,而徒为无益之论者,辨封建者是也。
郡县之制,垂二千年而弗能改矣,合古今上下皆安之,势之所趋,岂非理而能然哉!”
[23]所谓“辨封建者”
,早已为李百药、柳宗元所驳斥。
王夫之晚于柳宗元800余年,他有更多的历史根据来批评“辨封建者”
的论调。
他认为,郡县制“垂二千年而弗能改”
,“合古今上下皆安之”
,这是一个基本的趋势。
接着他从理论上提出:“势之所趋,岂非理而能然哉。”
这就是说,这种“势”
的发展,是受着“理”
的支配。
关于封建、郡县的讨论,柳宗元已从“势”
的方面做了精辟的论述。
王夫之在此基础上又提出了“理”
,是对柳宗元《封建论》的发展。
那么,什么是“理”
呢?王夫之借用传统的术语而赋予其新意解释说:“天者,理也。
其命,理之流行者也。”
“天之命,有理而无心者也。”
[24]天是物质,有“理”
而无“心”
即没有意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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