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才一秒记住【热天中文网】地址:https://www.rtzw.net
。
而自1849年《法兰克福宪法》以来,“Wissenschaftsfreiheit”
“FreiheitderWissenschaft”
则一直是德国宪法学上的用语。
英文中“academi”
译自德文“akademischeFreiheit”
,日文“學問の自由”
和中文“学术自由”
英译为“academi”
,德译为“akademischeFreiheit”
或“Wissenschaftsfreiheit”
。
[33]
所以,学术自由就其历史含义来说,至少包括四个方面:大学的自由(大学自治)、学者个人学术研究的自由、大学教师的教学自由和大学学生学习的自由。
当然,这四个方面的含义,在不同的历史时期都经历了一些变化。
在欧洲,大学自治比大学教师的学术自由的历史更为悠久。
中世纪大学有较高程度的自治,但是,那里的教师却没有多大程度的学术自由。
事实上,在一些时候,大学自治可能会压制教师的学术自由。
德国哈勒大学的创立,在当时就是为了打破传统大学内部的思想和学术封闭,将大学从中世纪权威思想中解放出来。
在随后的一段时期,大学自治和教师的学术自由在实践中基本上实现了平衡。
然而,20世纪中期之后,大学自治受到一些怀疑,而教师的学术自由得到了普遍的认可。
可以看出,大学自治与教师的学术自由,并非完全一致。
中世纪大学有“学生大学”
和“先生大学”
两种。
前者以意大利博洛尼亚大学为代表,南欧的多数大学属于此种类型。
这些大学主要由学生出任校长,主管校务,教授的选聘,学费的数额,学期时限和授课时数,均由学生决定。
后者以巴黎大学为代表,北欧的多数大学属于此种类型。
这些大学由教授出任校长,掌管校务。
学生的学习自由尚早于教师的教学自由。
德国的近代大学一般继承了学生学习自由的传统。
不过,在今天,关于学生的学习自由也有很多的争论。
学者个人学术研究的自由,最符合中文“学术自由”
的意思。
所谓“研究”
,意味着以自然或社会问题为对象,采用符合学术规范的方法,探索新知识。
研究的目的是发现真理,但是,是否发现了真理,并非判断学者的活动是否为研究活动的标准,研究是一个过程。
所谓“研究的自由”
,就是学者个人(或者研究小组)在选择研究对象,确定研究目的,选择研究方法,设计研究过程,以及研究活动实施过程中,不受外部的规定、人员和机构的约束。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若浏览器显示没有新章节了,请尝试点击右上角↗️或右下角↘️的菜单,退出阅读模式即可,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