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扛到家就是你的老婆了,确切地说是兄弟们共同的老婆,因为抢婚是血族群婚的补充形式,大家还是多夫多妻。
严谨地说,抢婚并不是婚姻制度中一个单独的发展阶段,只是一种补充形式,用来调剂血族群婚的。
有的朋友会认为抢婚很野蛮,是人类社会的倒退。
不尽其然,有的“野蛮”
也能使人类有意外的发现从而加速进步。
抢婚的野蛮就让人类有了一个重大的发现——抢婚得来的老婆生下的孩子都比较健康,而族内群婚生的孩子要么脑残要么身残。
这就让人类认识到了近亲结婚可能导致后代畸形的遗传学害处,推动了人类的婚姻形式进化到第二个阶段——族外群婚,摩尔根称之为“普纳路亚婚”
。
族外群婚杜绝了兄弟姐妹之间的婚姻关系,想婚配就得去别的血缘氏族找异性。
那是让男的出去找还是让女的出去找呢?让男的出去找,因为女性能生孩子,得留在自己的氏族,以保证人丁兴旺。
说白了,族外群婚,就是男的倒插门去另一个氏族婚配,婚配完了回到自己的氏族生活,因为“丈母娘家”
不管饭。
需要注意的是,这种婚配关系也不是一对一固定的。
打个比方,今天生活在山的东面的氏族里来了一个男子,和我家女儿婚配;过几天,生活在山的西面氏族的另一个男子也来了我的氏族,也可以和我家女儿婚配,可谓“有男子自远方来,皆女婿也”
。
然而问题出现了,过一段日子女儿怀孕了,生下了孩子,却不知道父亲到底是山东面来的还是山西面来的,孩子只知道母亲是谁。
这种只知其母不知其父,人们以母系血缘为纽带生活在一起的社会,叫作母系氏族社会。
也就是说,族外群婚时代,不是你有多个老婆,而是你老婆有多个老公,并且生的孩子都不管你叫爸爸。
族外群婚之下,一个女子可以和多个男子婚配。
但人是有感情的动物,一个女子的众多老公之中,可能有一个老公因某方面的优势会更吸引该女子。
所以,女子就会慢慢产生“和其一同看日出日落”
的固定同居想法。
这样,人类婚姻就进化到了第三个阶段——对偶婚。
对偶婚下,女子还是有多个外氏族的婚配对象,但会有一个固定的主夫;男子还是可以去多个氏族婚配,但会在一个氏族有一个固定的主妻。
主夫和主妻之间可以相对长时间地同居在女性的氏族,生活个十天半个月的,“丈母娘”
不会赶你走。
这种对偶婚的出现,是人类固定婚姻的萌芽,是家庭产生的基础。
但这种对偶婚也不是十分稳定,可以自由离异,哪天不喜欢你了就好生分别,各寻新欢,随聚随散。
今天云南地区的一些少数民族,还保留着这种对偶婚的形式,比如摩梭人的“走婚制”
。
随着生产力的发展,男性的作用越发重要,其地位也越来越高。
农耕社会的到来,让男性逐渐成为人类最先进生产力的代表。
人类从母系氏族社会过渡到了父系氏族社会,这一变革是人类历史上最伟大的变革之一。
人类逐渐产生了私有财产观念,也逐渐产生了不需要大氏族一起生活的想法,都渴望组成自己的小家庭。
于是,财产逐渐集中到以男子为中心的家庭之中,而不再属于整个氏族社会。
我的东西就是我的,别人不许动。
我死后,我东西给我的孩子。
在对偶婚下,孩子只知其母,不知其父,这样不方便遗产继承。
所以为了传承财产,人类就进入了婚姻制度的最后一个阶段——一夫一妻制,一直延续到了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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