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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反抗,是沈珩发现的唯一规律。
妈妈的情绪像洪水,他只要沉在底下不动,等水漫过去,世界就会安静。
起初他还试着抬头,说那是爸爸的错,不是他的错。
可每一次抬头,都招来更汹涌的浪。
一次次巨浪拍打过后,骨头里那点硬的东西,终于被冲得干干净净。
赵骁选中沈珩,不是随机,他观察了整整两周。
第一次试探是在食堂。
赵骁故意撞翻沈珩的餐盘,汤汁泼在裤腿上,沈珩没有抬头,没有质问,甚至先开口说对不起——这个人连被侵犯都不会启动防御。
后来赵骁发现,沈珩永远一个人走,他总是走在人群最后,步子里有一种迟疑的试探,他总是低着头不与人平视,肩膀内扣,后背微驼,下巴收进领口——这是典型的防御性体态,意味着他长期处于警觉状态,且没有安全的基底。
最终让赵骁选定他的——每次课间,沈珩都坐在座位上,食指和拇指捏着左手虎口处一块翘起的死皮,一点点撕下来,血珠渗出来,他用指腹抹掉,继续撕。
这种自毁式的平静,比任何哭喊都更让赵骁兴奋。
一个人连自己的皮肉都敢撕,说明他早就习惯了疼痛,也早就放弃了反抗。
在这个沈珩杀人、孟凡策划顶罪的夜晚,沈翊正躺在另一具体温里,鼻尖抵着她后颈,深深嗅着她专有的体香。
孟凡三年前发现的出轨,不过是他众多出轨感情中的一次“马拉松”
而已。
沈翊有过很多女人,但他从不认为自己好色。
好色是贪婪,而他是艺术家,他会欣赏美,品鉴美。
他对她的迷恋时间最久,久到他记得她每一根肋骨起伏的弧度,久到他真的以为,这个不问归期、不要结果、只在他掌心轻轻写爱他的女人,才是爱情最诚实的体现。
他站在那扇门前,手指悬在门铃上方,像悬在某个不该问的问题上,还是按响了。
门开了。
她穿一件墨绿色的丝绒旗袍,领口松着一颗盘扣,露出一截后颈,白得像一截被岁月优待的玉兰花。
“你来了。”
她说。
“我路过。”
他说。
他们都知道这不是路过。
路过的人不会特意喷了她最喜欢的古龙水,路过的人也不会恰好路过这扇门。
房间里很暗,只亮着一盏落地灯,灯罩是琥珀色——把光滤成暧昧的黄昏。
他脱了外套,坐在沙发上,手指深深地陷进丝绒里——孟凡买的沙发是皮质的,夏天粘肉,冬天冰凉,坐上永远不舒服。
而这里的沙发永远舒服柔软,软得像一句不需要回答的问候。
在她之前,其他女人,像不同的站台,火车停靠,鸣笛,又开走。
他从未对她们说过永远,她们也默契地不问。
那些是消遣,是试探,是婚姻这座密闭城堡里偶尔推开的窗,透一口气。
他从未对她们动过真心或者说,他以为的真心,不过是缺氧时的幻觉。
唯独她不一样,他把她当作生命里唯一一次不撒谎的奔赴,以为是命运对他迟来的补偿。
她是布鲁斯,是深夜电台里突然切入的一首老歌,沙哑的,悠长的,像有人在耳边轻轻拨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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