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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渊明原先在九江城东面的彭泽县当县令的时候,按规矩分到一块地。
地的面积不小,种出来的粮食归县令自己。
这就为他这样廉洁的官吏提供了一定的物质保障。
家里人想用这块地种粮食,陶渊明不愿意,非要种高粱,因为高粱可以酿美酒。
家人据理力争,说全种高粱就要饿死人啦。
他才向家人妥协,宣布其中两百五十亩种高粱,剩下五十亩种粳米。
可是,陶渊明辞官后,这块地也没了。
古时许多官员,为官三年,敛财十万。
辞官还乡,就会拿出任官之时捞的钱财购置大量的土地和房产,完成土地兼并的初期积累。
而陶渊明为官清廉,一分余财都没有。
他虽然不算是个好丈夫,好父亲,好儿子,但确实是个好官,是廓然大公之人。
回乡后买不了地,他只好在南山开荒种豆子——好在他不用缴税。
他的身体很不好,往往干不动重活儿,种下豆子后很长时间没有打理,导致“草盛豆苗稀”
。
这点作物不够吃,于是全家人每天编草鞋和凉席,他也亲自动手,编好了就拿到集上去卖,换钱买米。
他们日常的饮食就是粥,要自己煮。
有一回正煮着粥,柴火引燃了茅屋。
他开始救火,但是火蹿得太快,烧成了一道壮观的火墙。
陶渊明一看,反正也救不了了,就跪下给大火磕头,对火神说:“感谢你!
要不是你,我就吃不上饭!”
这场大火,可能就是义熙三年(407)夏天烧毁他家宅的那场大火。
陶渊明毕竟是名士,不可能没有一点好运气。
江州的官员请他出山,给他送礼,他拒绝,但是好友前来拜访时送的礼他照单全收。
官员、文学家颜延之名满天下,本来两人不认识,但都是文学家,也都是酒晕子,某天坐在一起喝酒,就成了好朋友。
颜延之这人酒品太差,喝多了就抱着树,什么脏话都说得出来,出现过好几次酒后失德事件,人谓之“颜彪”
。
这个“彪”
,和辽北第一狠人范德彪的彪是一个意思,陶渊明却很喜欢他。
颜延之到始安赴任的时候,路过浔阳,专程去探望陶渊明。
他知道陶渊明生活困难,临走的时候留了两万(文)钱。
陶渊明很不客气地收下了,等颜延之走后,让儿子去存在酒家,作为喝酒的预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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