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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丟下我……救救我,好吗?”
说完,脑袋一歪,停止了呼吸。
米尔斯拿过他手里的枪,摇头嘆息道。
“对不起,兄弟,你是一个战士!”
米尔斯一边回头射击,一边跟上林歌和肯特。
前面就是巷子口,林歌左右看了一下,决定带著肯特往右边走,右边靠近中心街道,人流量会变大,更好逃跑。
林歌看了一眼时间,从袭击到现在过去七八分钟了,警察还他妈没来?什么效率啊!
这时,背后突然听到米尔斯叫他,林歌回头看了一眼。
米尔斯做了个向后的手势,林歌明白他的意思,他要吸引敌人的火力,分头逃跑。
林歌点了点头,继续扯著肯特向前跑。
肯特这傢伙適应能力还算强,或许刚刚保鏢死在他面前让他反应过来,现在只有逃跑一条路,不跑就得死,接二连三的死亡让他的神经变得麻木,动作反而不再这么僵硬了。
这对林歌是好事,在肯特身上的精力越少,他的战斗力越强!
肯特甚至还能够问林歌:“现在我们去哪里?”
林歌直接说道:“到人多的地方去,等警察过来,你有带手机吗?通知你的人过来保护你啊!”
肯特顿了一下,才想起来这回事。
“对对……我还有人!”
他赶忙从兜里掏出手机拨打电话,但就在这时,旁边一个巷子拐角突然就出现了三名敌人,二话不说就对两人开枪!
“草!”
这突如其来的攻击让林歌措手不及,他第一时间把肯特扑倒,然后爬到前面一辆敞篷跑车后面,这是一辆非常典型的美国肌肉跑车。
林歌下意识看了一眼车標,吼,道奇公羊,至於具体型號他也不懂,不过这车应该不便宜。
三名敌人对著车辆疯狂开火,公羊顿时变成了筛子,林歌耳边全是子弹打在铁和玻璃上的声音,轮胎爆开的声音,不断刺激著他的耳膜。
这种时候他甚至还听到附近有人大喊。
“法克!
老子的车!
!”
敌人距离很近,不过一二十米,三桿枪火力压制的效果非常好,让林歌根本喘不过气,靠著车身咬著牙,压力巨大。
肯特更是蜷缩著身体,这是本能想要减少身体可能会被子弹击中的面积!
林歌脸色很难看,就算车子不被打穿,被困在车后面,敌人一拉侧面,还是必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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