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才一秒记住【热天中文网】地址:https://www.rtzw.net
一、民办学校发展过程中的内部治理模式
banner"
>
民办学校内部治理的实质是利益相关主体在遵循学校内部发展逻辑和应对外部环境要求的互动博弈中的权力平衡。
[2]按照办学资金的不同来源与性质,民办学校可以区分为捐资办学型、滚动发展型、企业(个人)出资办学型和混合所有制办学型,资金募集方式直接影响了民办学校的内部治理模式。
有学者曾从控制权角度将民办学校治理结构分为人力资本控制模式、股东控制模式及共同治理模式三种类型[3],也有学者根据出资者控制权与教职工控制权强弱的不同,将民办学校的内部治理结构划分为松散型治理、人力资本单边治理、出资者单边治理、关键利益相关者共同治理四种类型[4]。
明茨伯格认为,一个组织由五部分构成,即战略层、操作层、中间层、技术层和保障(支持)层,并由此分析提出了五种标准的组织结构。
借鉴明茨伯格理论,如图5-1所示,民办学校内部治理涉及各个层面的多维权力,主要为举办权、决策权、执行权、参与权、监督权五类。
其中,如举办权又可以衍生出举办者的法定财产类权利,包括税收减免权、学校终止时的补偿和奖励权等,营利性民办学校还有财产收益权,非财产类权利即成员权、选举权、表决权、知情权和监督权等;民办学校师生具有双重治理身份,既是治理的主体,又是治理的目标群体,具有主体的民主参与权和监督权。
图5-1民办学校内部主要权力模型
根据民办学校举办权、决策权、执行权、参与权、监督权五种权力在不同组织中不同的分配比例、位序、生成和演进的过程,结合民办学校实践,这里将民办学校内部治理模式分为五种,如表5-1所示。
表5-1民办学校五种内部治理模式比较
续表
(一)松散结合型治理模式
这一治理模式一般见于20世纪80年代民办学校初创时期。
这一时期的民办学校大多是由资深教育工作者发起创办,办学规模小,仅有几名教师,租借几间教室,教学内容主要是针对高考落榜生、城市待业青年的高考复习、业余课程进修等。
这种治理模式下,学校举办者和办学者自发结合,各种权力较弱,处于不稳定、无序状态,并且内部层次简单,管理松散。
随着学校规模不断扩大,其内部治理必将迅速向有序治理转变。
(二)专家单边治理模式
这一治理模式缘于一批来自公办学校的退休教师和管理人员参与办学,这些创办人身兼数职,既担任董事长又兼任校长,同时从事教学工作。
创办人或团队拥有绝对的权力,形成了以专家为核心的治理结构,即“专家治校或教授治校”
的雏形。
学校举办权、决策权、执行权三权合一,决策效率高。
这种治理模式下,学校内部权力高度集中,其他主体的参与权和监督权相对被弱化,学校决策层与执行层比较模糊。
学校战略多反映了执行层对学校发展的愿景,甚至是举办者个人观念的直接外推或者个性的外延,战略决策过程倾向于高度直觉化。
这种治理模式难以保证学校发展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亟须转为更加符合发展需要的治理模式。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若浏览器显示没有新章节了,请尝试点击右上角↗️或右下角↘️的菜单,退出阅读模式即可,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