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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之后,我有次去一凡的城市。
办完事,离飞机起飞还有一点时间,我坐出租车来到了他单位门口,我静静地待了一个钟头,又重新坐上车去了机场。
那张日后屡次重新打开的照片,也具有许多新的蕴涵。
他静静地站立在尼泊尔的草原上,在一片碧绿之上是蓝荧荧的天,他固定在洁净的天地之间,像磐石一样坚定地守护着我。
在我们三年未曾谋面的时光里,一凡的目光——原来只是看向镜头的目光,已经看向了我。
温柔的面容闪耀着越来越强烈的光芒,智慧、自信、勇气和慈悲。
这目光看向了我不堪重负的往昔,这目光是纯洁的、友善的、带有决定性的支配力。
我当时害怕这种目光会突然改变,更温柔,或者变得冷酷。
谁能保证他可以一如既往地保持原样呢?我想象一凡,他行走,他说话,他吐烟圈,他大笑。
这些动作如此生动地在我的记忆里演练,我没有勇气将之带入真实的领域。
我被他炫目的火焰灼得睁不开眼,拒绝看到他的真实面貌。
这样完美的人,我不能够和他共处一室,不愿忍受他有一丝一毫的破绽露出来。
我缺乏自信和勇气,自信和勇气在我是绝对稀缺的东西,需要时间慢慢积攒。
十三岁。
我被圈定了。
表面上,我是那个读书很猛,到处投稿,端着一副跟其他人完全不一样架势的姑娘。
从小没有说话的权利,同龄姑娘们的闲谈和玩乐,也不合我这个心思过重之人的意,我对过于轻松的氛围都有抵触情绪。
我习惯缄默不语,倒不是不喜欢快乐,而是害怕快乐和痛苦不断地切换造成的反差。
轻松愉快的时候那么少,偶尔有之,没等我进入状态它就结束了,父母长年累月剑拔弩张的争吵和冷战制造的不快则长久得多。
我对待人事的态度与一般人有了显而易见的区别,越是有人说我古怪,我越是把自己往古怪里搞。
他们说女孩子穿什么不好,第二天我准是想方设法地搞来穿。
我记得我有一套西装。
那年村上流行穿西装。
年轻的男孩子们,一人一套。
衣裳烂掉了商标还贴在袖口。
我也买了一套。
我剪着短发,穿着西装。
倒很英姿飒爽、神采奕奕。
不过是万分不合时宜的,我是个古怪姑娘的名声已经被全体认定了。
它绝对不是我的标签,相反,我才是它的标签,我使古怪这个词栩栩如生,不管我怎么努力,都无非使这个词的含义得到延伸罢了。
十三岁,我就接受了这顶帽子:我是一个古怪的人,不合群的人。
但是,关起门来,睡在**,为得不到众人的认同和重视而沮丧苦恼的也同样是我,我想那是我跟这个世界之间最初的困境。
被爱和被重视对一个孩子来说到底有多么重要?如果一直觉得自己缺少爱,这种失落究竟对人的成长有多大的损害?我不知道其他被忽略被鄙视的孩子是如何解决爱这个问题的。
在很长一段时间,爱,一直是我的虚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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