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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为什么古人认为好男不当兵(第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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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太婆说:“虽然我没什么力气,可是还能做饭。

不如就让我去吧,还能赶上做早餐。”

她说完,就开始哭。

过了一会儿,哭声没有了,原来老妇被抓走了。

第二天,杜甫辞别的时候,只剩下跑回来的老翁。

老妇到河阳应役,其实是去了郭子仪的部队。

所谓“急应”

,并非夸张。

这个村子距离河阳100多里地,想要在一夜之间到达,必须边走边跑。

老太太就是跑步前进的。

由于玄宗在天宝年间的奢靡,以及执政上的重大过失,老百姓就要承担这样的代价,怎能不令人愤慨呢?老妇人流眼泪,是提前祭奠自己,她知道应这样的“役”

等于送死。

杜甫这个过路人,之所以比老翁年纪轻很多却不必入伍,是因为他是个“士”

,这从穿着上就可以看出来。

他被贬到华州做司功参军,沿路住宿民家,得以旁观这一切,却在抓丁的过程中说不上话。

与普通百姓被送去当炮灰不同的是,许多地方豪猾及他们家里的男丁,都可以不入伍。

他们有的用金钱雇用别人顶替,有的按规定,本身就不必承担兵役。

有的则与官吏熟识,合伙把兵役派给别人,比方说随便抓个叫花子,乱写名字。

普通富户则喜欢出钱雇人顶替,雇人价格是非常昂贵的。

民国时期,许多人买乡勇冒充自己,价格通常为200~300银圆,在死人太多、战况惨烈的情况下,能要到1500块。

这个价格是现今中等人家承担不起的,等于倾家**产收买亡命。

男儿外出当兵,等于亡命之徒。

以上种种弊端,自然让古代人有了“好男不当兵”

的观念。

参军光荣,是20世纪中期才形成的观念。

红军、八路军、解放军、志愿军,军纪严明,军民关系相当融洽。

士兵接受统一的指挥,有优良的素养,崇高的理想,甘愿为人民抛头颅、洒热血。

上海解放后,年轻的民族资本家荣毅仁当时正准备从上海迁往香港,目睹解放军露宿马路两边,不入民宅,于是决定留下来参加新中国建设。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人们有事就找解放军。

军人在灾难来临时冲锋在前,把群众的利益放在最前面,因此人们对军人的印象非常好。

从现实角度来说,当兵可以报国,可以实现人生理想。

入伍发不了财,但养家糊口绰绰有余,退伍后也有较好的出路和待遇,使当兵再无后顾之忧。

参军,既可以满足人们的精神需求,也可以满足物质上的需求。

军人这一职业,也就被彻底认可了。

事实的改变,引起观念的改变。

观念的改变,使人身体力行。

“兵”

,也就从一个令人厌恶、恐惧的字,变得令人心安与振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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