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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开始变得不一样了。
不是那种轰轰烈烈的不一样,而是一种缓慢的、像水渗进沙子一样的不一样。
走在校园里的时候,偶尔会有人多看林栖一眼。
有一次在食堂排队,前面的女生回过头来,盯着她看了两秒钟,然后问:“你是残鸟的贝斯手吗?”
林栖愣了一下。
“嗯。”
“我听过你们的歌。”
那个女生的眼睛亮了一下,“《我还活着》那一首,我听了大概一百遍。”
林栖不知道该说什么。
“谢谢。”
她最后挤出这两个字。
女生笑了笑,端着餐盘走了。
方恬在旁边用胳膊肘捅她:“一百遍!”
“嗯。”
“你知道一百遍是什么概念吗?一首歌三分钟,一百遍就是三百分钟,五个小时!”
“嗯。”
“你就只会嗯吗?”
“嗯。”
方恬翻了个白眼,但她在笑。
林栖也在笑。
只是她不太习惯——不习惯被人认出来,不习惯被人说“我听过你们的歌”
。
在康宁的时候,她是那个“不说话的女孩”
,是那个“需要吃药的人”
,是那个“最好不要靠近”
的标签。
现在她是一个乐队的贝斯手。
有人听过她的贝斯。
有人记得。
不是因为她有病,是因为她的声音。
这种感觉很奇怪。
像是穿了一件新衣服,哪里都不太合身,但你知道穿久了会好。
程远在群里发了一条消息。
一个音乐节的主办方联系了他,想邀请残鸟参加下个月的“地下之声”
音乐节。
不是主舞台,是副舞台,下午场,演出时间三十分钟。
季雨第一个回:什么音乐节?程远:叫“地下之声”
,在城南的一个创意园区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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