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刁一男愣神片刻,邀请陈默进屋详谈。
“呼…”
陈默暗鬆口气,“看来还没用《白日焰火》这个名字,现在应该叫《搜魂记》吧,这下可以放心了,《搜魂记》这个本子同体制与市场背道而驰,与《白日焰火》的立意不同。”
刁一男在接受採访时说过:你自己觉得还不错的东西,不被他们接受和认可的时候,这並不是你的错,而是这个畸形的市场,製造出畸形的口味,你给他鲜榨果汁,他偏要可口可乐。
由此可见,此时的刁一男认为《搜魂记》更好,更具备艺术性。
等到幸福蓝海同意投资,刁导才会为市场妥协。
每个导演都有自己的坚持,这不等同於陈凯戈的矫情。
眾所周知,华语影坛有三个人的电影不能抄,其一姜闻,其二周星星,其三陈凯戈。
前两位是特点过於鲜明。
非线性敘事,情节荒诞,恰到好处的黑色幽默,聚焦权力、自由和时代的反思,这百分百是姜文的作品。
將无厘头拍的恰到好处,尊重小人物的梦想和尊严,笑中带泪的双重敘事,精密到极致的节奏控制,每个配角都会让观眾印象深刻的大师级镜头设计。
整个华语影坛,只有周星星能够做到。
至於陈诗人,你抄他的电影干什么?钱多烧的还是喜欢被指著脊梁骨骂。
他拍那么多烂片,还有投资人前赴后继给钱,不是《霸王別姬》的余暉,也不是坎城电影节的金棕櫚大奖。
而是他能靠影视城赚观光客的钱。
眾所周知,商人都是逐利的,投资电影靠电影票赚钱和靠观光客赚钱,没什么区別。
观眾的钱是钱,游客的钱就不是钱啦?
综上所述,陈诗人不是导演,而是一名商人。
“陈…导是吧,这么年轻就能写本子拍电影了,蛮厉害的,家里有点乱隨便坐吧。”
刁一男客气一句。
陈默坐下后,刚好看到书桌上的一摞手稿,其中一张纸上写著《搜魂记》。
“刁导,这是我写的本子,你先看一下,如果有意向咱们再详谈。”
陈默將剧本递过去。
“好!”
刁一男翻开第一页,电影由发生在东北的真实案件改编,男主的身份是中年警察,女主是洗衣店员工,男配是煤场的过磅员。
这…咋这么熟悉呢?
再看情节,命案开局,探討x、暴力、欲望,聚焦小人物的苦难挣扎…
越看越熟悉啊!
除去电影名,角色名和男女主的爱情元素外,跟他的《搜魂记》太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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