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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则不痛,不痛则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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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对于有关税收方面的问题,是颇感头痛的。
不要说企业的领导往往搞不懂,就是经常和税务部门打交道的会计人员,谁也不敢自己就说“懂”
。
有人曾经说过这样比喻:会计人员看到税务官,就好像汽车司机看到交警一样。
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呢?原因主要在于,双方的服务与被服务关系没有理顺,借用一句广告语就叫作:“通则不痛,不痛则通。”
这和我国目前的税收代理制度有关。
如果有一天企业把有关纳税事务全部交给了税务代理,并且税务代理又完全能够认真负责地为企业服务的话,这个“痛”
就可以迎刃而解了。
我国税收部门以前对企业实行的一直是税务专管员制度。
专管员的工作,自然是为税务局服务的,可是,他们在很大程度上却进行着企业税务代理活动。
这样,税务专管员就可以莫名其妙地拥有企业给他的、本来是应该由税务代理才能够享受的税务代理权限。
这种“双方代理”
行为,在我国民法中是属于明令禁止的行为,可是在税务专管员这一制度中,却堂而皇之地存在了好多年。
这种现象的出现,必然会使税务专管员的“权力”
无限膨胀。
在会计人员的眼睛里,税务专管员就是“税务局”
,他的一言一行在很大程度上可以决定企业纳税行为的发生。
这就难怪会计人员看到“税务局”
,就像“老鼠看见猫”
了。
有的企业领导和会计坦言,只要一听说是税务局来电话,也搞不清到底是国税局还是地税局、是市局还是分局,心里就几分紧张,脑子里总是在反复思考有没有什么地方犯了错误。
在这种制度下,税务专管员贪污受贿的大有人在。
41岁的税务专管员蔡俊文,多次利用职务便利,“撮合”
自己分管的纳税单位与朋友“搞项目”
,自己从中牟利,被上海市闸北检察院起诉,并以受贿罪被判处10年有期徒刑。
这就是其中典型的一例。
如何切实防止税务专管员法力无边的“自由裁量权”
,是目前各级税务机关面临的一个严峻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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