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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鉴于此,有识之士认为,我国每家每户的住房面积也应该控制在一个合理范围内,超出部分应该按累进税率上缴资源税。
一些先富起来的人当然可以住别墅,但同时也有必要按照控制面积和资源税税率缴纳税款;政府则可以把收取的这部分税款,掉过头来用于救济无房户和住房困难户,这不是一举两得吗?
正是根据这一理念,2006年国家在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中增加了一项“9070”
内容,具体地说就是,要求在以后新建住宅项目的户型中,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的户型必须占整个项目的70%以上,希望能够通过此举来促使房地产住宅产品结构合理化。
那么,“9070”
政策的出台有什么背景呢?实际上,这就与当时全国城镇的人均住房面积有关。
以我国城镇人均住房面积26平方米、每户平均2.8人计算,每户住房面积应该在72平方米左右。
当然这只是一个平均数,如果考虑到住房面积平均值和统计数据的离散度,以及各地平均住房面积大小之间的差距,总体上看,每户住房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的大约占70%左右,这就是有关政策中“套型90平方米以下占70%以上”
规定出台的政策依据 11。
遗憾的是,这一政策一开始就虎头蛇尾,仅仅坚持到2009年初就怎么也坚持不下去了。
明白了这些,读者就能从一定程度上容易理解为什么我国城镇居民的住房改革方案讨论不到点子上去了。
因为除了在住房商品化之初就不了解城镇居民的平均住房面积究竟有多大外,还在于根本就不了解全国各阶层居民对住房占有的实际情况是怎样的。
回过头来看,当时的国家建设部公布的城镇居民平均住房面积的计算还有一个致命伤,那就是虽然是按照户籍人口折算的,但住房总面积和户籍人口之间怎么对应是一个大问题。
以北京市居民平均住房面积为例,按理说如果要按照户籍人口统计的话,应该是指具有北京市户口的家庭才能被列入统计范围。
而现在呢,究竟是把北京市全部建成的住宅面积平摊到只有北京市户口的家庭头上,还是根据北京市户口的家庭所拥有的住宅面积来统计,无从查证。
很显然,如果是前者,那就大大夸大了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如果是后者,虽然统计结果相对可靠,可是也不能说明任何问题,因为现在巨大的贫富差别已经导致不同阶层在住房面积上出现巨大差距,笼统地公布这种人均住房面积数据已经毫无意义 12。
举例来说,一个富有的三口之家居住着600平方米别墅(说不定在其他地方还有n套大小不一的住宅或用于出租的住房,这里暂且不提),可是另一个低收入的五口之家却只能在80平方米的蜗居中度日。
虽然据此可以算出他们的人均住房面积是(600+80)÷(3+5)=85平方米(要知道,这人均85平方米的建筑面积可是数倍于北京和全国的人均住房面积了),可是这一结果对前者或后者能说明任何问题吗?
【解读点睛】
城镇居民平均住房面积究竟是多少,总体上能够反映一个地区的居民住宅条件;可是具体到个人来说,这样的统计数据就毫无意义。
1 沈晓杰:《平均住房不到18平米,人均面积世界第一遭置疑》,中国经济周刊,2006年7月10日。
2 《2004年城镇房屋概况统计公报》,中国建设报,2005年8月4日。
3 孙玉波:《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不能单纯追求住房面积平均数》,新华网,2007年8月30日。
4 沈晓杰:《平均住房不到18平米,人均面积世界第一遭置疑》,中国经济周刊,2006年7月10日。
5 沈晓杰:《平均住房不到18平米,人均面积世界第一遭置疑》,中国经济周刊,2006年7月10日。
6 沈晓杰:《平均住房不到18平米,人均面积世界第一遭置疑》,中国经济周刊,2006年7月10日。
7 孙玉波:《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不能单纯追求住房面积平均数》,新华网,2007年8月30日。
8 孙玉波:《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不能单纯追求住房面积平均数》,新华网,2007年8月30日。
9 伊晓霞、骆海涛:《央行:第二套房按家庭算,人均住房面积低于平均水平按第一套算》,南方都市报,2007年12月12日。
10 陈海通:《马德里:新建住房平均面积缩小21%房价上涨115%》,新华网,2007年6月22日。
11 徐滇庆:《小户型拷问以民为本》,中国房地产报,2007年11月19日。
12 万新军:《住房平均面积没多大意义,只能让某些人自娱自乐》,中华工商时报,2006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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