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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在进行国内外人口迁移或人口移动数据对比时,就必须弄清其中的统计口径有什么不同。
否则,同样的数据就不但没有可比性,而且会闹出许多笑话来,用于政府决策则会坏了大事。
我国的户口管理部门通常设置在街道、乡镇一级派出所,所以当在街道、乡镇以上行政范围空间位置移动时,才可能牵涉迁户口 1,这时伴随着迁户口产生的就是人口迁移;而在人口流动方面由于没有户口迁移作标志,所以统计口径上必须有一个明确的“空间”
和“时间”
界定,否则就无法正确反映流动人口规模。
举例说,一个人从屋里的一个房间进入另一个房间,或者从楼上跑到楼下,或者因为房屋拆迁暂时居住在儿子(女儿)家过渡,这些虽然实际上都发生了时间和空间移动,就不能算“人口流动”
。
不用说,这种“空间”
和“时间”
界定既不能太大也不能太小,否则就无法准确反映人口迁移和人口流动状况。
目前我国各部门有关人口流动规模的统计数据相差甚远,一个重要原因就在这里。
例如,我国从1982年开展第三次人口普查以来的每一次人口普查和全国1%的人口抽样调查,在涉及人口流动数据搜集方式上时有改变,统计口径也有变化,尤其是2005年那次变动更大 2。
例如1982年、1990年流动人口的“时间”
、“空间”
界定为“跨县(市、区)”
、“一年以上”
,就把同一个县(市、区)内不同乡镇(街道)之间的人口流动排除在外了;而不同乡镇(街道)之间的人口流动比例实际上非常高(约占流动人口总数的30%)。
而1995年1%人口调查的统计口径,“空间”
就缩小为“跨乡镇(街道)”
,“时间”
则缩短到“半年以上”
。
根据这一口径,推算出全国流动人口总数为7073万人,约占全国总人口的6%,比1982年的1.75%、1990年的1.89%提高了2倍多。
显然,6%的统计数据更接近于事实 3。
且先别为这种“进步”
高兴。
实际上,过去历次统计中并没有引起足够重视、这时候在人口流动中所占比重已经非常大的“人户分离现象”
依然没有得到严格区分,严重损害了流动人口统计数据质量。
所幸的是在2000年人口普查中,在继续保持“跨乡镇(街道)”
、“半年以上”
统计口径的同时,已经有效区分了两者。
在此前提下,当年的统计数据是,2000年全国城市市区范围内的市内“人户分离”
规模为3600万人,流动人口10175万人(其中县内流动人口3100万人、省内跨县流动人口3375万人、跨省流动人口3700万人)。
而到了200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中,调查对象与过去只调查“常住人口”
不同的是,还包括“户口在本户、2005年10月31日晚未居住在本户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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