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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发了,就会想打电话。
打了电话,就会想听他的声音。
听了他的声音,他就会想回去。
他不能想回去。
他好不容易才走出来。
他把手机揣进口袋,走出房间。
厨房在楼下,是公用的。
灶台上有四个炉头,都锈迹斑斑的,好像很久没有人用过了。
橱柜里有一些锅碗瓢盆,旧的,脏的,油腻腻的,不知道是谁留下的。
他打开冰箱,里面几乎是空的,只有半瓶番茄酱和一块不知道放了多久的奶酪,边缘已经发霉了,长了一层细细的、灰绿色的绒毛。
他关上冰箱,站在厨房中间。
他不知道该做什么。
以前在家里,他每天都会做早饭。
六点起床,淘米,煮粥,煎鸡蛋,热牛奶。
粥要煮四十分钟,煮到米粒开花,煮到米汤浓稠。
鸡蛋要煎到边缘微焦、中间溏心,顾思卿喜欢吃溏心的。
牛奶要热到刚好能喝的温度,不烫嘴,也不凉。
他每天都会做同样的事。
做了三年。
做到不用想,做到闭着眼睛都能做。
现在他不用做了。
没有人需要他做早饭了。
他可以睡到自然醒,可以不吃早饭,可以不洗脸不刷牙就出门。
没有人会说“哥,你还没做早饭”
。
没有人会说“哥,今天吃什么”
。
没有人会说“哥,你做的粥是世界上最好喝的”
。
没有人。
他靠在冰箱上,手插在口袋里。
手机在口袋里,贴着大腿。
他能感觉到手机的重量,不重,但压得他走不动路。
他想把手机拿出来,给顾思卿发一条消息。
说什么都行。
说“今天天气好”
,说“这边房子很小”
,说“我想吃你做的煎饼果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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