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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车已经等在外面了。
“是,叔父。”
叶韶微微欠身,被两个女仆搀扶站起,跟着雷克斯上了飞车。
她都懒得问要去哪儿。
但雷克斯有心情说:“我们去痛苦圣城,路程有些远,和你习惯的厄难教会不一样——只有厄难教会会随时随地使用传送来彰显身份,对于其他人来说,如果不着急,飞空舟是更常见的交通方式。”
“叔父说的好奇怪。”
叶韶根本不会掉坑里,“我什么时候在厄难教会待过了。”
无可指摘。
雷克斯笑了起来:“哦,我忘记了,总之……我在痛苦圣城有些生意需要打理,而且社交季也快开始了。
你需要慢慢熟悉起来。”
“好的。”
叶韶这才正常答话。
很快,那艘小型飞空舟就驶入云层。
飞空舟难免需要补给,七天后,他们在一家高级旅馆下榻,雷克斯住的套房,让叶韶住了次卧,叶韶对此当然没有任何意见。
第二天,他们在旅馆顶层的观景餐厅用早餐,叶韶吃得很慢,小口吞咽着燕麦粥,这很符合一个贵族小姐的设定。
但雷克斯懒得等,一边擦着嘴,一边站起来:“伊莉丝,别吃了,先上飞空舟,还饿的话在飞空舟上让女仆给你做点别的。”
“是。”
叶韶仍旧没提什么反对意见,乖乖放下了勺子,“对不起,叔父,我下次会快一点的。”
雷克斯摆摆手,已经往餐厅外走去。
喝完魔药已经过了七天,走路不再需要人搀扶,叶韶快步跟上。
清理餐桌的是一位中年男侍者,他皱了皱眉,将剩下小半碗的燕麦粥收到了餐车上,唾弃了一下这帮有钱人的浪费,然后发现燕麦粥下面压了一块折叠好的手帕。
侍者淡定地将手帕揣进了制服口袋,准备如果客人回来找,就把手帕还给客人,如果客人不回来,就把手帕送给自己八岁的小女儿。
以前都是这么操作的。
客人果然没有回来找,有钱人本就不会在乎手帕这种消耗品。
而当天晚上,小姑娘果然看到手帕眼睛就亮了,她把手帕展开,想看看这位贵族小姐会绣什么花样,然后愣住了:“爸爸,有字耶!”
侍者凑过去。
手帕中心,确实用钢笔写了三行字,字迹有点凌乱,像是匆忙写就——
我是叶韶。
我被绑架了。
救我。
侍者愣住了。
他盯着那行字,反复看了三遍,确认自己没看错。
叶韶。
厄难圣女。
这是天大的麻烦!
他的第一反应是把手帕扔进火炉!
知道是错,不知道更是错!
“爸爸?”
小女孩看着他,“叶韶……是那个在东大陆提议教堂所到之处,都开教会学校的姐姐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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