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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过去做彻底的告别,离开那个肮脏混乱的街区。”
艾琳说。
她一会儿说她爱她。
一会儿又说她不爱她。
人称代词颠来倒去。
出逃的喜悦,昏暗的蜘蛛尾巷,刚开始的海誓山盟。
虽然在她没有准备好的时候,孩子就出生了。
但是她想爱他,爱他就像爱自己一样。
佩妮脱下了自己的手套,托着自己的下巴,看着长凳前往来的人群,没有什么表情地听着艾琳的故事。
但她忘记了,她还不会爱自己。
所以她也没办法像爱自己一样爱那个孩子。
海誓山盟,随后无休无止地争吵。
一瓶又一瓶空掉的酒瓶,残羹冷筵。
他既不是好丈夫,也不是好父亲。
想要证明自己的拳头,以及孩子惊慌的眼神。
拳头想要落在他身上,她拦住了,于是拳头改落在她身上。
她忘了自己是个女巫,因为从出逃起,她就与过去的自己做了深刻的告别。
因此她决计不使用魔杖,报复她,也报复她自己。
一旦想起来了,就会想起她逃出去的那条混乱的街区,还有站在屋檐下冷笑地看着她逃离的女人。
有一天,一个深夜,好像就在几天前,又好像在很久之前,男人总算醉醺醺地跌进河流淹死了自己。
她应该感到难过,又或者感到轻松。
但她心里什么也没有,一片空空如也。
因为她早知道她逃出来的那条混乱的街区已经不见了,她想要向她证明的,那个站在屋檐下用阴沉的目光看着她的女人也不见了。
艾琳看起来不太清醒,把佩妮一会儿当作这个人,一会儿当作那个人。
叙事视角也相当混乱,佩妮要很努力才能认清艾琳说的每个人是谁。
佩妮托着腮想。
就算完整拼凑出来了,这个故事实际上也没有什么意思。
如果真有这样一本小说,艾琳肯定是里面的一个最不起眼的配角。
两三句话就可以写尽这个角色的一生,相当无趣却又屡见不鲜,因为这样的故事会在这本书里发生,又在那本书里发生。
当然,佩妮她肯定也是哪本书里的配角。
两三章、三四章写尽她的故事。
她想做一次主角。
她也想进行一场酣畅淋漓的决斗,潇洒利落地斩下敌人的头颅。
可她没有布伦南小姐的宝剑。
甚至她连敌人是谁,敌人在哪儿,都不知道。
她既不是女巫,又不是山雀。
属于她的故事肯定也相当无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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