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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想了很久,觉得不是所有的书都同等重要。
有些书上的东西,到了西洋立刻就能用上——比如《考工志》里的齿轮传动,《天工开物》里的冶铁法,《物理小识》里的气动之理。
有些书上的东西,可能要等很久才能用上——比如《本草纲目》里的药方,《农政全书》里的农学知识。
他一本一本地翻,一本一本地掂量,在每本书的函套上写下一个数字。
一到十,是“最要紧”
的。
十一到二十,是“要紧”
的。
二十一到三十,是“有用”
的。
三十一之后,是“以后再说”
的。
顾元亨看见他在忙活,走过来蹲下,翻了翻他编好号的那些书。
“你这是把它们分了三六九等。”
顾元亨说,语气里没有批评的意思,倒像是在好奇。
“路还长。”
沈念祖说,“万一出了什么事,我知道先救哪几本。”
顾元亨沉默了一会儿,然后点了点头。
“有道理。”
他也蹲下来,帮着沈念祖一起分类。
他是翰林院的编修,读书比沈念祖多得多,知道哪些书的价值高、哪些书的内容更稀缺。
两个人忙了一整天,终于把五十七卷半的书全部分好,重新装进褡裢里。
最要紧的那十卷,沈念祖没有放大福背上。
他找了一块结实的蓝布,裁成两尺见方,把十卷书裹在里面,扎成一个扁扁的包袱,贴身背在背上,外面罩上棉袄,再用腰带扎紧。
棉袄鼓出一块,看着不太自然,但他不在乎。
这十卷书,是他最后的底牌。
书在大福背上,万一骆驼丢了、骆驼死了、骆驼被人抢了,还有十卷在他身上。
十卷不多,但够用了。
够他把最要紧的那些东西——齿轮、蒸汽、火药、冶铁——带到莱茵河,带到那个叫冯·贝格的人面前。
至于剩下的四十七卷半,他还是放在大福背上的褡裢里,但每天晚上住店的时候,他都会把褡裢扛进屋里,放在床铺最里面。
早晨起来,再扛回骆驼背上。
多费些力气罢了。
力气他有。
从北京走到这里,他的力气没少,反而更大了。
三天后,他们离开了大宛城,继续向西。
(第五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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