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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在大福和小福背上,稳稳当当的,比他安全得多。
大福走得很稳。
这头骆驼似乎天生就适合走山路,四个蹄子踩在冰雪上不打滑,步子不紧不慢,驼铃声叮叮当当的,像是在嘲笑这些两条腿的人为什么连路都走不稳。
沈念祖有时候觉得,大福比他更像一个行者。
下山走了大约五天,雪渐渐少了,路边的石头从白色变成了灰色,灰色变成了黄色。
空气变得干燥了,风不再像刀子,而是像一块热毛巾,贴在脸上,温温的。
“快出葱岭了。”
顾元亨说,声音里有一种如释重负的疲惫。
沈念祖站在山坡上,回头看了一眼。
身后是连绵不绝的雪山,白的、灰的、蓝的,层层叠叠,像一幅巨大的水墨画。
他从画里走出来,身上带着画里的雪、画里的风、画里那个蜷缩在雪地里的无名者的托付。
他摸了摸大福背上的褡裢。
油布包裹的棱角透过布面硌着他的手心,硬邦邦的,像骨头。
五十七卷半。
都在。
他拍了拍大福的脖子,大福回过头来,一双大眼睛水汪汪地看着他,像是在问:还有多远?
“快了。”
沈念祖说。
他也不知道快了是多快,但他觉得应该这么说。
对骆驼,对人,对自己,都要这么说。
说多了,就信了。
信了,就能走到。
他转过身,继续往前走。
大福在他身后叮叮当当地响着,驼铃声清脆悦耳,像是在给这条走了几百年的老路伴奏。
沈念祖忽然想起了顾元亨说过的那句话。
“书里写的那些大道理,到了真要用的时候,大多不管用。
管用的是另外一些东西——一股气。”
他看了看大福背上那些鼓鼓囊囊的褡裢。
褡裢里不只是纸。
褡裢里是一股气。
一股说不清道不明、从骨头缝里钻出来、从心口窝里顶上来、让人在雪山和戈壁上一步都不肯停下来的气。
他低下头,加快了脚步。
(第四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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