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才一秒记住【热天中文网】地址:https://www.rtzw.net
他说。
“巴格达?”
“阿拔斯王朝的都城。
一千多年前,这里是世界的中心。”
顾元亨的声音里有种说不出的感慨,“天方夜谭的故事,就是从这里传出来的。”
沈念祖不知道什么是“天方夜谭”
,但他看得出那片绿色后面有一座很大的城。
因为他已经看见了——在绿色的上方,有几座金色的圆顶,在夕阳的照射下闪闪发光,像几颗巨大的、半埋在土里的金蛋。
他加快脚步,朝那片绿色走去。
巴格达。
他们在巴格达歇了三天。
这座城比伊斯法罕还要大,还要热闹。
街上的人穿着五颜六色的衣裳,说着各种各样的语言,空气中弥漫着香料、烤肉、咖啡、汗水和牲口粪便混合在一起的气味——不好闻,但很鲜活,让人觉得自己还活着。
沈念祖在这三天里做了一件事:他把那五十七卷半的残书全部从褡裢里取出来,在客栈的房间里摊了一地,一页一页地检查,一页一页地修补。
有些纸页已经脆得不行了,轻轻一碰就掉渣。
他用从抄书匠那里买来的薄纸,一页一页地托裱——这是顾元亨教他的法子,用稀浆糊把薄纸贴在残页的背面,既能加固,又不影响阅读。
他做得很慢,一整天只能托裱三四页,但他不急。
在巴格达歇三天,他能托裱十几页。
高敬亭蹲在旁边看了一会儿,闷声说了一句:“你像个裱画匠。”
“我什么匠都不是。”
沈念祖头也没抬,“我就是个赶路的。”
高敬亭没有再说话,站起来走了。
过了一会儿,他端了一碗热茶回来,放在沈念祖手边。
“喝。”
沈念祖端起碗,喝了一口。
茶是红的,加了糖,甜丝丝的,和他喝过的任何茶都不一样。
但他没有问这是什么茶,只是默默地喝着,喝完了继续裱书。
第三天晚上,沈念祖把所有的书卷重新装进褡裢,绑在大福背上。
他站在大福旁边,拍了拍它的脖子,忽然说了一句:“大福,你说咱们还要走多久?”
大福打了个响鼻,像是在说:不知道。
“我也不知道。”
沈念祖说,“但快了。”
他也不知道“快了”
是多快。
但他觉得应该这么说。
对骆驼,对人,对自己,都要这么说。
说多了,就信了。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若浏览器显示没有新章节了,请尝试点击右上角↗️或右下角↘️的菜单,退出阅读模式即可,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