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赢风也不知自己刚刚是做了一个明智还是弱智的决定,但既然话已经说出口,就再也没有收回去的道理,此时便硬着头皮“哈”
地一笑:“没错!
老子他妈的豁出去了!
老子和你一起去凌云城!”
赢风脑门一热,要与阿雲一起远赴北域,这个消息被乞丐兵们知道后,大家伙一致认为他那脑子怕是进水了!
要说赢风此人,杀了好几年的猪,也算是个杀伐决断的主儿。
北域的前程就放在那儿,只消劳动一下双腿,便可以够得着。
当然了,苦头是肯定要吃的,不过他这人皮糙肉厚,并不是特别的怕吃苦,相比起跨越万水千山,冒险似的奔前程,他更怕成天闲呆着混日子,没劲!
既然决定去了,赢风还是很希望能多拉上几个人同行——不为别的,单只在漫漫长路上做个伴也是好的,然而没人愿意去。
他的老搭子勾骁,在他的百般劝说下,死活不乐意挪窝,理由是他觉得现在日子过得挺好,有吃有喝,比之前不知强上多少倍。
他本就是个容易满足的人,没什么志向,所以心甘情愿继续做一名快乐的厨子。
去北域干吗?就算找到副将大人又如何?他只想好好地过日子,冲动冒险的事他可不干!
虽然不肯同行,但勾骁还是对老搭子的危险旅行表示出了极大的关心和担心,立刻钻进柴房里,连夜炮制出十几张好馕,供赢风他们路上储备食用。
福海得知他们将要远赴北域,二话不说,立刻赞助了他们一人一套厚衣裳,外加两双好棉鞋。
牧青校尉闻讯也颇为震惊:“凌云城好哇,听说那里灵脉充沛,乃是修炼圣地,好地方啊……”
言下之意:我也想去。
不过他身为一方校尉,是绝不可能像赢风和雷雲那样行动自由的,无奈之下只好悄悄拿出两罐私藏好酒送给二人。
启程前一晚,雷雲孤身待在扬羽留下的帐篷内,做最后一次的收拾整理。
从扬羽的衣物中挑出一件他平时最常穿、且被自己亲手打过补丁的藏青色长袍,雷雲将它叠成一个豆腐块放入行囊里;架子上的书册他舍不得留下,于是捆扎成一摞,预备明日一并带走。
这些东西之所以没被哥哥带上,多半是因为不重要,就算丢掉也没关系——这让雷雲莫名地感到一丝同病相怜。
从怀里拿出一只小油纸包,雷雲将它小心翼翼地打开,里头是码放整齐的芝麻酥糖,一共七块。
像是要中和心里的苦涩似的,他从中拈起一块,放进嘴里咯吱咯吱地咀嚼。
甜味在口腔里蔓延开来,令他想起当初和哥哥一起蘸糖渣吃时的快乐,自己是那么留恋那份快乐,所以一定要走——不走,他会连吃糖的心情都丧失掉!
将剩下的六块糖仔仔细细地重新包好,雷雲把它揣进行囊里。
没人知道这一路会遇上什么,或许会被魔兽吃掉,或许会冻死在大雪山里。
这六块酥糖就是雷雲给自己留的奖励——山穷水尽时他会吃一块,然后趁着那股甜意,再多向前走几步、再多咬牙坚持一会儿。
倘若能再见面,他会把剩下的酥糖带给哥哥,不为别的,只是一片心意。
躺在哥哥的枕头上,雷雲下意识地将玛瑙珠从领口里取出来,放在胸前一下下抚摸,很快便睡了过去,一夜无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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