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才一秒记住【热天中文网】地址:https://www.rtzw.net
如果再次使用“对场景的定义权”
的概念,我们可以说,“对性骚扰的场景的定义权”
,掌握在弱势者的受害者一方。
在性骚扰的定义中,还有一项是“使继续工作变得困难”
,这也十分重要。
这首先意味着,女性进入职场,职场里有女性,已经是理所当然。
同时,这还意味着,对于女性,工作不再是随时失去都不可惜的意义轻微的临时之计。
女性持续就职期间的平均数据,呈逐年增长之势。
当职场成为女性不能放弃的重要场所,那么,“使继续工作变得困难”
的要素就会难以忍耐。
女性自然地会寻求对工作环境的改善,让继续工作成为可能。
由我看来,在性骚扰举控件数增加的背后,是职场对女性的重要性日益增长的事实。
《均等法》继1997年改订之后,2007年又再次改定。
这次改订的要点,是加害者和受害者均不再限定性别。
女性也可能成为性骚扰的加害者,男性也可能成为性骚扰的受害者。
另外,无论何种性别,属于性少数派的群体都可能成为性骚扰的受害者。
《均等法》因为没有强有力的禁止惩罚条款,所以一直被批评为漏洞很多不具实效的一部法规。
但是,通过这两次改订,企业对性骚扰变得敏感,这一点不妨给予肯定。
现在,很多企业已经设置了受理性骚扰的投诉窗口或负责人,不过,尽管如此,如果性骚扰发生在不同的组织之间,或者与非雇佣者之间,依然还存在不少尚待解决的课题。
前者比如营销人员受到客户企业的员工的伤害,后者比如独立职业者受到签约方的性骚扰。
劳务派遣员工在工作现场受到的性骚扰也可归入此类。
劳务派遣员工受害时,是向劳务公司举控还是向工作现场举控,结果又会不同。
向工作现场举控,会有被中断合同的风险;向劳务公司举控,则很可能被强迫忍耐。
伊藤诗织的事件,可以说是发生在有所属组织的人与独立记者之间的性骚扰。
对于没有组织保护的劳动者,救济他们的机制至今尚未建成。
大学里的性骚扰对策
大学是我的职场。
大学里的性骚扰对策,比民间企业领先一步,这也是大学里从事女性学·性别研究的学者急剧增加的结果。
对于校园里的性骚扰现象,这些女性学者发出声音,要求大学方面敏感地应对。
关于大学性骚扰问题,还是应该从1993年的“京都大学矢野事件”
谈起。
那以前虽然有东北大学研究生院的性骚扰事件,但加害者的姓名没有公开报道。
矢野畅教授,当时位居京都大学东南亚研究中心的所长要职,同时还是那个因评选诺贝尔奖而闻名的瑞典皇家科学院的会员,堪称著名人士,因此这起事件得到了媒体的关注。
作为时代的亲历者,我要在此留下证言:关于矢野事件,虽然《朝日新闻》东京总部版做了报道,但《朝日新闻》的大阪版却一直保持沉默,包括落合惠子[6]访谈在内的连续报道,均未登上版面。
后来隐约听闻,说是因为大阪总部判断性骚扰事件的新闻价值较低。
我推测或许是因为他们顾虑矢野在本地的影响力而没有报道。
这起事件的开端,始于矢野研究室的秘书甲野乙子(她自始至终保持匿名)向京都市律师协会提出的人权救济申诉。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若浏览器显示没有新章节了,请尝试点击右上角↗️或右下角↘️的菜单,退出阅读模式即可,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