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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见,无论三等六斋的设置,小学、《四书》《五经》三层次课业的安排,以及私试科目的设定,都与新的科举程式相对应。
顺帝至正二年(1342),科举在停罢两届之后重新恢复,促成国子学进一步改革。
废除以往与科举制并行的贡士公试,改为每三年高等生员120名,依科举例与各省举人共同参加会试、御试,从中选拔贡士18名,即蒙古、色目、汉人南人各6名,与通过乡试考中的进士一体授予官职,实现了国子学贡士与科举制的合一。
[7]
由科举程式与国子学贡试法可知,策试非但是科举中重要的考试科目,也是国子学选拔高等及分生员的主要考试之一,而高等生员,又是国子生参加贡士公试或科举的基本资格。
身为国子博士的吴师道当然清楚地意识到,国子学的地位是“天子之学,首善四方者也”
。
[8]博士又是国学的最高教官,“通掌学事,分教三斋生员,上严教导之术,下考肄习之业”
。
[9]不但平日要亲授句读、音训,讲说《四书》《五经》经旨,还要负责下、中、上三等六斋生员每季度的升斋考试,特别是主持上、中四斋有资格生员每月一次的国子学私试,年终时根据积分选拔40名高等生员,以备参加科举。
因此,为国学生员的日常学习与各级考试命题,并评定成绩,是博士的一项重要职责。
《国学策问》,即是吴师道任博士期间,为国子学策试拟定的试题。
吴师道《国学策问》包涵着众多的领域与丰富的内容,譬如礼乐制度、选举制度、赋役制度、法律制度、古今学术、民族政策、京师事务等等。
其中赋役制度,考察盐法、官田、榷酤等江浙财赋问题,以及差役、雇役、义役等南北役法的差异。
法律制度,包括律学设置、舆服禁制、盗贼禁治、狱囚审决及古今刑法制度的探讨。
民族政策,涉及对蒙古、色目科举程式的质疑,国子学中二者生员的冗滥,是否建立蒙古、色目姓氏制度等问题。
而京师事务,则关注到大都的游民、和籴与古今风俗等方面。
[10]反映了吴师道并非是只知皓首穷经的学者,也对元朝面临的政治、经济、思想、文化诸问题有着广泛关注和深切思考。
这当然与他丰富的社会经验以及长达二十年任职地方官员的经历相关。
下文仅选取与国子博士的职任最为切近,也是吴师道关注和探讨最多的三个面向,即变通礼乐制度、厘清科举铨选、辨明古今学术,对《国学策问》试作探究。
[1]由于元朝是蒙古族居统治地位、多民族共存的政权,所以中央朝廷同时设置蒙古国子学、回回国子学和国子学三所学校,分别实行不同的教育。
本章探讨的国子学,隶属国子监,是实施儒学传统教育的最高学府,也是三所学校中规模最大者。
参见萧启庆:《大蒙古国的国子学——兼论蒙汉菁英涵化的滥觞与儒道势力的消长》,见《蒙元史新研》,台北,允晨文化实业股份有限公司,1994,第63~94页。
[2]宋濂等:《元史》卷87《百官志三·国子监》,北京,中华书局,1976,第7册,第2193页。
[3]宋濂等:《元史》卷81《选举志一·学校》,北京,中华书局,1976,第7册,第2029页。
[4]宋濂等:《元史》卷24《仁宗本纪一》、卷25《仁宗本纪二》,北京,中华书局,1976,第2册,第545、571页。
[5]宋濂等:《元史》卷81《选举志一·学校》、卷172《齐履谦传》,北京,中华书局,1976,第7册,第2030~2031页;第13册,第4030页。
[6]宋濂等:《元史》卷81《选举志一·科目》,北京,中华书局,1976,第7册,第2019页。
[7]宋濂等:《元史》卷40《顺帝纪三》、卷81《选举制一·学校》、卷92《百官志八·科举附录》,北京,中华书局,1976,第3册,第859页;第7册,第2032页;第8册,第2344页。
[8]吴师道:《与孔用道都事书》,见《吴师道集》卷11,长春,吉林文史出版社,2008,第209页。
[9]宋濂等:《元史》卷81《选举志一·学校》,北京,中华书局,1976,第7册,第2029页。
[10]吴师道:《国学策问》,见《吴师道集》卷19,长春,吉林文史出版社,2008,第392~403页;参见本书附录八《吴师道〈国学策问〉主题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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