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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个案法的研究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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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案研究的目的是尽可能深入详尽地了解研究对象,因而常常需要综合运用各种调查手段,并要求灵活有效地运用这些手段。
(一)资料的来源与研究手段
1.儿童本人
运用观察法、谈话法、实验法及测查法等直接考察儿童本人,了解他的行为表现,分析其心理发展水平、发展速率,以及受到的教育影响等。
2.儿童的作品及有关文字资料等
收集儿童的作品及反映其行为的结果的材料,进而加以分析,间接考察儿童的行为及其心理发展,以及他所受到的教育和环境的影响等。
通过对有关儿童的历史资料与鉴定材料的收集,如反映儿童健康状况的记录(病历、化验报告、体检表、心理测查报告等)、学习成绩、教师评语等,间接考察研究对象。
3.家长及其他有关人员
运用调查法(如谈话、问卷等方式)向教师、家长以及其他有关人员,了解研究对象的行为表现、心理发展状况、成长变化的情况等。
还可以了解其家族遗传史、家庭结构与生活方式、教养方式以及家庭情感气氛、家庭成员之间关系等相关因素。
(二)个案研究的记录方法和需注意的信息
1.个案研究的记录方法
(1)日记法或传记法。
个案法中的追踪研究最常用的方法是运用日记法或儿童传记法对儿童定期做观察记录。
日记法着重注意和记录儿童新的行为的出现,观察其发展变化的情况。
对于年龄越小的儿童,观察记录的时间间隔应越短。
例如,儿童出生后的第一年,心理发展变化较快、成长迅速,因此,通常需要以“天”
或“周”
为时间单位做日记记录;以后,随着儿童发展日益趋向稳定或发展速度逐渐减缓,则可以渐渐延长记录的时间。
日记法可以用逸事记录的方式进行,记录儿童在什么场合做什么和记录新的行为与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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