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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转身走了。
走出墨斋的门,走进三月末的阳光和柳絮里。
沈墨从门口看出去,看见他走了几步,又把信从怀里掏出来,低头看了看——他不识字,但他知道那张纸上写着他心里的话。
他看了一会儿,又放回去,拍了拍胸口。
然后大步走了。
沈墨坐回案前。
案上那五枚铜钱还带着王屠掌心的温度。
他把钱收起来。
心想:我一个物理学博士,穿越两千年,最大的成就是帮一个屠夫写了封小学生水平的情书。
而且这封情书居然真的管用了。
第二天傍晚,沈墨路过市亭。
隔着半条街,他看见柳树下站着两个人。
一个是王屠,壮得像一座山。
一个是阿芷,手里拿着一匹布——大概是今天刚织好的。
两人面对面站着,王屠的手背在身后,耳朵红得像要烧起来。
阿芷低着头,梭子在她手里转来转去。
柳絮落在他们肩上。
沈墨没有走过去。
他绕了另一条路回墨斋。
一个月后,王屠娶了阿芷。
成亲那天,他提了一大块猪后腿来墨斋,往案上一放,案腿都压弯了。
韩安说这块肉够吃半个月。
沈墨看着那块肉,想起自己帮王屠写的那封不到五十个字的情书。
那是他这辈子写过的字数最少的文章。
也是最有用的一篇。
他不知道的是,王屠有个堂弟在北军当兵。
成亲那天,堂弟从军营赶来喝喜酒,喝到脸红脖子粗的时候,王屠把那封情书拿出来炫耀——他不识字,但他能背。
“你织的布很好看。
你笑起来也好看。
我想娶你。”
他背得一字不差。
堂弟把这封信借走,带回军营,晚上在营房里念给同袍听。
一群当兵的围着陶豆灯,听一封杀猪的写给织女的情书。
听完,有人笑,有人沉默,有人低头给自己的媳妇写信。
赵云骧恰好路过。
他是北军校尉,本来不会路过普通士兵的营房。
那天他巡营,听见里面传出一阵笑声,停了一步。
堂弟正念到最后一句——“你要是不来,我就再写一封。”
赵云骧面无表情地听完了全文。
“字写得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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